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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時表示,多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指導下,公安機關不斷加強和改進執法工作,有力維護了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2008年9月以來,公安機關針對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持續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經過不懈努力,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公安執法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執法辦案場所面貌煥然一新,執法管理更加科學、系統。
刑事案件仍處於高發態勢
在分析公安機關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時郭聲琨說,當前,隨着我國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社會結構和執法環境發生深刻變化,迫切需要公安執法工作與之主動適應,積極調整。
——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發展對公安執法工作提出新要求。黨的十八大對進一步推進依法治國作出全面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建設法治中國,讓人民羣衆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李克強總理要求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讓行政權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內運行。
——錯綜複雜的維穩形勢對公安執法工作提出新挑戰。當前,各種社會矛盾往往以案件事件的形式進入公安執法領域,治安案件數量逐年上升,刑事案件仍處於高發態勢,一些新型違法犯罪不斷出現;有些社會成員維權意識增強但法治意識薄弱,合理訴求與不合理的表達方式相互交織,暴力抗法、暴力襲警等案件事件時有發生,公安機關執法難度加大,公安行政管理職責加重。與2008年相比,2012年全國暫住人口數量增加43.6%,機動車保有量增加41.2%,出入境人員總數增加31.4%;特別是通過互聯網散佈謠言、實施詐騙、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日趨增多,行政管理的複雜性不斷加大。
——公安執法能力和相關保障仍顯不足。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公安機關的整體素質和執法能力還不能完全適應,執法規範化建設還存在發展不平衡、成果不鞏固的問題。同時,公安機關警力效能有待增強,現行法律制度尚未完全滿足新形勢下打擊違法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
建立健全錯案必糾有錯必罰問責體系
在談到下一步工作考慮時,郭聲琨強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基本思路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建設法治中國的總要求,在深化鞏固提高上下功夫,力爭通過三到五年的努力,基本實現執法隊伍專業化、執法行爲制度化、執法管理系統化、執法流程信息化,公安民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社會穩定、實施管理服務的能力明顯增強,公安機關執法水平和執法公信力顯著提高。
——繼續加大組織推動力度。進一步提高全體公安民警特別是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重大意義的認識,站在更高的起點、以更寬的視野組織和推動執法規範化建設。
——積極推動立法和執法制度建設。加強與立法機關的溝通,積極推動懲治恐怖活動、有組織犯罪、網絡犯罪等方面的立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的修訂。加強應對突發事件、預防化解社會矛盾和創新社會管理等方面的執法制度建設。理順公安執法工作體制、機制。
——進一步深化執法監督管理。嚴密執法過程管理,建立重大、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強化案件質量審覈把關。進一步深化執法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錯案必糾、有錯必罰的問責體系。改革完善執法質量考評機制。
——大力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結合深入開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教育民警牢固樹立執法爲民的宗旨意識和馬克思主義羣衆觀點,培養民警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尊重和保障人權、自覺接受監督的觀念。狠抓民警規範執法能力建設,強化公安執法保障。支持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爲公安執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人民日報》( 2013年06月27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