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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27日電(記者田興春)父親小區內摔倒未獲救助身亡,兒子起訴小區物業未盡到義務,索賠85萬。日前,北京市大興法院受理了此案。
2013年3月,何先生的父親於凌晨2點回家,在進入小區單元樓的門前摔倒,直至當日早間6點多被小區保安發現,8點多被何先生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何先生認爲,根據物業的監控錄像顯示,摔倒的幾個小時內父親一直在掙扎,單元樓前的聲控燈在此期間也多次亮起,可以看到有人在門前樓梯處掙扎,小區物業監控室的保安目睹該情景後卻無動於衷,在此期間保安也未按時巡邏,直到早晨6點多保安才發現父親,但卻未在第一時間撥打120,延誤了救治時間。
何先生認爲,因物業未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和救助義務,自己父親才未能及時送醫而死亡,物業應承擔賠償的責任。故何先生將該物業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85萬元。
據悉本案將於下週二在大興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