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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游泳項目列爲高危項目容易引起誤導。只有建立起既教會孩子們游泳本領,又有序引導孩子們擇時擇地健康游泳的“疏”與“堵”相結合的長效機制,才能減少和避免“學生溺亡”的悲劇重演
今年入夏以來,各地學生溺亡的消息不時傳來。悲劇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實在令人心痛。
爲了防止悲劇發生,教育部以“嚴防死守”爲主要內容的關於謹防學生溺水的緊急通報,今年比去年提前了近一個月向全國發布。
警示孩子們遠離有可能吞噬生命的水域十分必要,但在炎炎夏日裏是否也該滿足孩子們渴望游泳的意願?如果爲了防止溺亡,就讓孩子們都當“旱鴨子”,豈不因噎廢食。特別是在水網遍佈的江南水鄉,游泳不僅是戲水納涼的遊戲,更是一項強健體魄,保護自己的技能。如果孩子們普遍具備一定游泳技能,儘管不能徹底杜絕溺水現象,一旦意外落水,起碼可以有效減低溺亡發生的概率。
5月,國家體育總局等5個部門發佈公告,公佈了第一批4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其中游泳高居榜首。相關人士解釋,把游泳列爲高危項目“主要是爲了引起大家的足夠重視,規範相關項目產業,保障全民健身運動健康有序地開展。”但願全國中小學的校長,不要因爲游泳是“高危項目”就把教孩子學游泳的責任全部推給家長。
據實而言,通過體育運動增進孩子們的身體素質和生存技能,游泳是比較理想的選項之一。“嚴防死守”只是現實情況下學校的應急選擇,而將游泳項目列爲高危項目更易引起誤導。只有建立起既教會孩子們游泳本領,又有序引導孩子們擇時擇地健康游泳的“疏”與“堵”相結合的長效機制,才能減少和避免“學生溺亡”的悲劇重演。
別再人爲剝奪孩子們親水、近水、戲水的權利,別再刻意誇大游泳項目的危險性,讓游泳帶給孩子們更多樂趣,讓越來越多涌現的游泳場地成爲一種潮流,溺水而亡的悲劇才能真正遠離我們的視野和生活。
《人民日報》( 2013年06月28日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