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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霍邱縣就孟集鎮中心村村民郭仁寇墜樓事件召開新聞發佈,發佈事件有關調查和處置情況。
孟集鎮中心村村民郭仁寇,女,現年48歲,和丈夫劉新常年在外務工,家中4畝耕地由三流鄉村民鄧傳付耕種。因國家種糧補貼資金逐年提高,郭仁寇要求收回耕地。2012年4月,經孟集鎮駐村幹部、鎮司法所工作人員和中心村村支兩委協調處理,簽訂了協議。協議約定:郭仁寇以每年1320元轉租費,將4畝耕地給鄧傳付耕種,每年種糧補貼由郭仁寇所得。
6月21日上午,郭仁寇得知村支書劉敏、村主任趙德純、村文書雷家峯3名村幹上午8時在鎮政府開會,便趕到鎮政府大院,要求將鄧傳付耕種的4畝種糧綜合補貼卡上的姓名變更爲自己姓名。9時20分,郭仁寇和3名村幹及村監委會主任趙本長先後來到三樓農經站站長辦公室。在協調無果的情況下,郭仁寇於9時35分從三樓墜下,9時41分被孟凡東等人送往孟集鎮中心衛生院施救,經檢查傷勢較重,緊急轉往六安市人民醫院,下午1時左右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件發生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事件調查處理組,依法有序地進行積極處置。經過縣公安機關細緻偵查,郭仁寇僅在早晨雷家峯家中和9時20分後農經站長辦公室,與3名村幹部因糧補更名問題發生了言語爭執,未發現郭仁寇墜樓前與他人有肢體衝突的證據,排除刑事案件可能,認定郭仁寇爲本人墜樓身亡。
公安機關在調查中發現,村文書雷家峯存在瀆職行爲,縣委、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要求縣檢察院立即介入調查。6月25日,縣檢察院以雷家峯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其進行立案偵查,並於當日將其刑拘,羈押在看守所,另外兩名村幹部正在配合調查。目前,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縣裏表示將會依法依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