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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石家莊6月30日電(申玲敏)河北省政府3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將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河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屆時,相關部門需及時發佈大霧、霾災害監測信息和空氣質量監測信息。
據河北省氣象局副局長彭軍介紹,該條例是首次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成立氣象災害防禦指揮機構,負責氣象災害防禦的組織、指揮工作,研究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重大問題。
彭軍說,針對河北多霧霾天氣的現狀,規定氣象主管機構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空氣質量監測信息共享、預報會商和信息發佈制度,及時向公衆發佈大霧、霾災害監測信息和空氣質量監測信息,這符合河北現實情況和大氣環境亟需改善的需求。
彭軍透露,該條例也規定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學校、醫院、商場、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管理單位確定氣象災害防禦協理員、信息員或者聯絡員,協助開展氣象災害防禦知識宣傳、應急聯絡、信息傳遞、災害報告和災情調查等工作。
近年來,在全球氣候變暖的大背景下,河北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頻次明顯增多、強度明顯增大,災害造成的影響更大、危害更重。例如,2009年11月8日至12日,該省出現暴雪天氣,導致328.4萬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15.27億元。2012年,該省又接連遭遇“7.21”特大暴雨和颱風“達維”襲擊,直接經濟損失近400億元。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