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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與其他民間環保組織共同參與公益訴訟
不少人質疑,環境公益訴訟主體限定在環保聯合會將產生“權力尋租”,由於壟斷可能產生腐敗。
對此,曾曉東表示,中華環保聯合會“不會權力尋租,接受賄賂”。中華環保聯合會接受法律、社會、其他民間環保組織和媒體監督。
“組織內的所有部門全部向社會公開透明,環境公益訴訟的每一個步驟、每一個程序都會向社會發布,實行公益訴訟的信息公開、程序公開、進展公開和結果公開,以消除社會疑慮。”曾曉東說,會建立一套公益訴訟機制,保證整個訴訟的公平、公正、公開、正義。
曾曉東表示,環境公益訴訟的目的是維護公衆利益,讓所有企業節能減排、達標排放,不是爲了中飽私囊。
自然之友等民間環保組織日前曾公開表示,《草案》對環境公益訴訟主體的規定打擊了其推動公益訴訟的積極性,是情感傷害。
曾曉東對其他民間組織不予置評。曾曉東說,中華環保聯合會的理念是“大聯合”,如果《草案》通過並經過一段時間實施後,在具體公益訴訟的實踐中,希望與各地具有權威性、知名度高的民間環保組織共同參與環境公益訴訟。
將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律師事務所
中華環保聯合會向記者提供的一份書面資料顯示,2009年至今,該組織共提起了14起環境公益訴訟案。包括訴江蘇江陰港集裝箱公司環境污染侵權糾紛案、訴貴州省修文縣環保局環境信息不公開案、訴重慶市雙慶硫酸鋇有限責任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等。
曾曉東表示,如果《草案》通過,確定中華環保聯合會爲訴訟主體,將進一步提升能力建設,適應法律的相關要求。
首先,經過司法部等相關部門批准,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律師事務所。
其次,根據公益訴訟的實際需要,將建立環境監測、污染損失評估、仲裁等相關組織機構,做好應對各類公益訴訟的準備。
第三,建立二級機構,設立環保聯合會分會。目前,中華環保聯合會華南地區的二級機構正在籌建中。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