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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嚴肅查處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深入推進反腐敗工作,天津津南區檢察院與區紀委、區監察局決定共同建立查辦案件協作機制,並於6月19日會籤《關於區紀委監察局與區檢察院協作辦案的意見》。該《意見》的會籤,有利於發揮各自在辦案中的優勢,利用各自手段和方法,解決在查辦案件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據瞭解,該《意見》規定津南區紀委監察局與津南區檢察院建立四項制度,即聯席會議制度、協作辦案制度、涉嫌犯罪違紀違法案件相互移送制度和區紀委監察局幹部到檢察院培訓制度。規定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在遇有重大、複雜的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時,經雙方領導研究,區紀委監察局和區檢察院根據各自職能,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合力,迅速查辦。健全和完善案件移送或轉辦程序,制定相關文書,嚴格履行相關手續。併爲彌補辦案經驗不足,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區紀委監察局適時選派幹部到檢察院參與實際辦案鍛鍊,達到以案代訓的目的。(通訊員張寧王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