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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7月1日《新聞晨報》報道:6月30日晚7點左右,上海浦東一小區內,2名女孩(5歲和7歲)從13樓墜落至2樓平臺,不幸身亡。目擊者稱,現場未發現孩子家屬。另據媒體報道,6月29日和30日,四川和深圳分別發生了孩子墜樓事件,造成一死兩傷。
幾乎每年暑期,與高溫一同上升的,還有兒童的安全事故發生率。墜樓、溺水等令人扼腕的消息,不絕於耳。在觀察這些悲劇時,輿論主要在反思鄉村留守兒童之殤。其實,只要我們將觀察的視角移向更廣的範圍,就會發現,與鄉村留守兒童悲劇相伴的,還有發生在城市的另一種“留守”之悲。
隨着暑假的來臨,一般會出現兩種關於孩子的流動。一是孩子離開學校和幼兒園的集體式管理,回到家中——較大一點的兒童活動空間增大,而較小一點的可能只能被“困”在家裏。不管怎樣,監護人的監護任務都大大增加。很多家長要麼難以抽出時間真正讓孩子“不離人”,要麼因爲保護意識不高,都可能加大孩子出事的風險。
另一種流動,是指鄉村的留守兒童進城來到父母身邊。雖說是團聚,但大多數忙於生計的父母可能根本無暇陪着自己的孩子;且外來人口在城裏又少親戚,很多孩子在父母上班期間,可能只能被關在家中。此次上海發生的兒童墜亡事故,就屬這種情況。加之外來人口一般是租房居住,對於一些保護性措施,如安裝防盜網也存在主動意識不足的情況。此外,這些孩子的風險意識和平時的風險教育也相對更差。種種因素共同作用,使得來到城裏的孩子面臨的危險並不亞於在鄉村的留守兒童。
以上兩種實質上構成了相對於鄉村留守兒童的另一種“留守”現象——由於監護無力,暑假來臨,很多孩子只能乖乖待在家中,獨處的他們,風險如影隨形。
談到這一點,可能很多人都會說應該在法律方面強化監護人的責任意識,並對監護不力的家長進行處罰。這固然不錯,但卻無視了一種現實困境。那就是,在暑假中,孩子父母的工作照常,但監護責任陡然提升,對大多數人而言,停掉工作來照看孩子並不現實。
在談到父母對於孩子的監護責任時,還有一個重要理由即是“孩子是家長的,更是社會的”,這種說法在指向家長的監護責任時,也向社會提出了一個問題:社會對於孩子的保護上究竟又做出了怎樣的努力?暑期是孩子安全事故的多發期,無論是城裏孩子回到家中,還是鄉村孩子來城,社會對於兒童的保護和監護的必要都得到前所未有的凸顯。
在兒童權益受到足夠珍視的社會,面對以上兩種兒童的“季節性流動”,社會各方面着實不該無動於衷。如在小區,當暑假來臨,社區組織是否可以進行挨家挨戶的調查,瞭解各家在孩子監護上的困難,並提醒安全,如有孩子的家庭沒有安全防護網,就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另外,可否成立以社區爲單位的公益性看護機構,照看孩子?小區內保安可否強化巡查力度?一些公共場所的免費開放,也可以起到接收孩子的作用。
不管怎樣,暑期這樣的時間窗口所出現的孩子由學校到家庭,或由鄉村到城市的流動,都是一種應該引起必要關注的真實存在。我們無法制造一個絕對的安全環境,但只要每一個個體及每一份分內職責多堅守一點,風險也就會相對降低一些。事關安全,每一個人都不容忽視,每一個公共職責都不容懈怠,在每一位天使的安全面前,任何一種努力都會是值得的。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