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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蘇州某小區業主控訴無良開發商,上訪至市信訪局時遭遇阻攔,與相關領導溝通時,領導說:『警察不打人,那養警察乾嘛?』此語一出,現場頓時一片嘩然。
警察是乾什麼的?這不是深奧的道理,連孩子們也知道,很簡單:警察是百姓的公僕,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的。可這位信訪局長居然將警察定位於打人,這是對警察的褻瀆。
按這位局長的說法,警察就是官員們的『家丁』或打手,是百姓的對立面,在這種邏輯下,社會還有穩定和諧嗎?黨群乾群關系只能越來越緊張,社會充斥著濃烈的火藥味。由此不難理解,暴力維穩何以在一些官員那裡受到追捧,公權何以被濫用,何以對維權百姓簡單粗暴,在一些地方發生不該發生的暴力衝突。事實上,一些地方發生衝突時,動輒把警察推到第一線,激化了矛盾,丑化了警察形象。
當然,這個信訪局長並不是想打人就能調動當地警察的,但他的這種意識在一些官員中帶有普遍性,是相當可怕的。這意味著,一些地方官員沒有擺正自己與百姓的正確關系,對百姓缺乏應有的關懷與尊重,傲慢蠻橫,頤指氣使……如此治理下,百姓豈能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