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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業餘時間開個淘寶店,並隨手給網友發鏈接拉人氣,黨員幹部如果做這些看似稀鬆平常的事,今後在惠州可能面臨黨紀政紀處分,其所在單位領導也可能因此被問責。昨日,惠州市發佈《惠州市黨員幹部網絡行爲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填補了網絡監管空白,把對黨員幹部的管理從現實延伸到網絡虛擬世界,實現對黨員幹部的全方位監督。
筆者從惠州市紀委獲悉,該市已經以通知方式要求全市各單位貫徹《規範》,其將對惠州市行政轄區內的黨員、國家公務員、國家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進行網絡行爲規範。
《規範》所指網絡行爲包括通過互聯網、通信網絡、工作專網等網絡從事的一切活動。其要求黨員幹部嚴守政治紀律,嚴禁在網絡上散佈違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遵守廉潔自律規定,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虛擬財務;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不得在網絡上經營、瀏覽非法網站。
與該《規範》配套,惠州還出臺了《惠州市網絡涉紀輿情處置暫行辦法》,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單位、部門依法依規開展互聯網涉紀輿情處置工作。
“虛擬財務”列入行賄受賄範疇
“目前的網絡行爲帶有一種浮躁現象。黨員幹部如何正確運用網絡,需要出臺一項條文予以規範。”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李鬆介紹,出臺《規範》,不是要控制黨員幹部運用網絡,而是鼓勵和引導他們健康使用網絡。“例如我們不允許在網絡上侮辱、誹謗和陷害他人,但絕對支持如實舉報黨員幹部違法違紀的行爲。”
筆者瞭解到,該《規範》參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章制度,從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廉潔自律、保密紀律等方面,對黨員幹部的網絡行爲進行規範。在政治紀律方面,嚴禁在網絡上散步違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在廉潔自律方面,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虛擬財務,或爲謀取不正當利益,送予他人虛擬財務。
“黨員幹部既然接納了人民賦予的職權,就應該自覺接受監督,隨着時代發展,這一監督已不僅限於現實生活,還應包括虛擬空間。”惠州市紀委信訪室負責人鄒濤是《規範》的起草組成員,他介紹,現在有一些黨員認爲互聯網是虛擬空間,在網上可爲所欲爲,不受黨紀政紀約束,《規定》出臺,這些觀念將在惠州得到改變。
禁止在網絡從事營利活動
《規範》提出,黨員幹部不得在網絡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
對於網絡營利性活動的界定,惠州市紀委信訪室負責人介紹,依據原有的黨員幹部《廉政準則》,具體而言,黨員幹部不得註冊經營性網站及網絡店鋪,也不得以參股等形式參與網站經營或管理,“在網上開淘寶店也是不允許的。”
此外,在網絡經營、瀏覽非法網站也被列入黨員幹部禁止的網絡行爲。黨員幹部工作時間上網娛樂、炒股及處理與工作無關事項的行爲也被禁止。
在監督管理方面,據《規範》所述,黨員幹部倘若違反其中條文,將被嚴肅追責,違反者所在單位有關領導也可能被問責。
筆者獲悉,配套出臺的《惠州市網絡涉紀輿情處置暫行辦法》將進一步規範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部門對網絡涉紀輿情的處置方式,該辦法要求紀檢監察部門快速介入、依法依紀及時處置,並要求獎勵舉報有功人員。同時對於借發佈網絡涉紀信息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或藉機獲取不正當利益的,紀檢監察機關也將依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記者/鍾偉連通訊員/惠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