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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加強社會建設,必須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當前,我們面臨的很多社會問題實際上是結構問題,社會結構不協調是產生社會矛盾的主要原因。只有社會結構合理,社會才能和諧健康發展。因此,從優化社會結構入手改革社會體制,就成爲加強社會建設的現實選擇。近年來,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實施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強基工程”,統籌化解結構性矛盾,着力解決社會結構中的基礎性、源頭性問題,實現了民生持續改善、社會更加和諧。
推進一體化發展,優化城鄉結構
從城鄉分割走向城鄉融合,能夠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從而縮小城鄉差距,減少社會矛盾。哈爾濱市農村區域佔全市總面積的86.6%,農業人口占全市總人口的52%,大城市、大農村二元結構特徵鮮明。從這一實際出發,哈爾濱市深入實施“富民強縣”戰略,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縣域工業化、農村城鎮化、區域經濟一體化。
重新佈局縣域經濟板塊。重點發展8大產業,培育3大特色養殖加工板塊,打造10大特色產業基地,重點支持50戶龍頭骨幹企業。2012年,在世界經濟低迷、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哈爾濱市縣域經濟逆勢而上,新上項目1352個,固定資產投資達848.9億元,同比增長30.9%;實現縣域生產總值1541.8億元,同比增長13.6%。
不斷優化城市空間格局。科學修編城鄉總體規劃,規劃建設松北科技創新城、哈南工業新城和羣力、哈西新區以及哈東區域;松浦、陽明灘大橋等跨江通道建成通車;哈阿(哈爾濱至阿城)快速幹道等出城口道路相繼打通;繞城高速公路全線建成,實現了中心城區與周邊縣域路網貫通,提高了中心城區的輻射帶動能力。啓動實施“百鎮提檔升級、二十鎮試點引領”工程,建設市級新農村示範村20個,完成扶貧開發整村推進68個,農村整體面貌有了較大改觀。
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逐步取消近郊戶籍人口農業和非農業的戶口性質劃分,連續3年出臺文件降低落戶門檻,預計到2015年基本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管理制度。自2012年起,實施爲期5年的百萬農民進城鎮和百萬農民技能培訓“雙百萬”工程,建立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就業市場,促進農民工由體力型向技能型轉變,帶動農民增收。2012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1443元,增長19.1%。
協調社會利益關係,優化社會階層結構
社會利益關係的協調與平衡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核心內容。近年來,哈爾濱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和農業就業人員顯著減少,私營個體和新的社會階層就業人員顯著增加。只有兼顧和實現社會各階層利益,形成和諧的社會階層結構,才能保障社會和諧穩定。哈爾濱市把“凝神聚力謀發展,千方百計惠民生”作爲全市工作的總體要求,持續加大民生領域投入,目前民生支出佔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已達七成。
關愛睏難羣衆。盡最大努力爲困難羣衆提供生活保障、創造就業機會。不斷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到2012年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26萬人。同時,大幅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新農保、城居保參保率分別達到94%、88%,居家養老服務實現全覆蓋。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建設保障房3.3萬多套,改造了70%的棚戶區。開展“創業創新、全民成才”活動,以創業帶動就業,發放小額貸款22.45億元,保持零就業家庭動態爲零,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39%。
關愛流動人口。儘可能爲外來務工人員等流動人口提供均等化服務。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讓持證人逐步在社會保障、就業創業、醫療衛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等方面享受與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凝聚新的社會階層力量。發揮統一戰線工作優勢,建立利益訴求表達和服務聯繫機制,搭建相互學習、共同發展的平臺,引導新的社會階層在經濟社會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
夯實人民調解基礎。健全市、區縣(市)、街鄉(鎮)及社區(村)四級調解組織網絡,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機制,有效調解社會矛盾。2012年,調解各類民間糾紛1.8萬件,成功率達96.4%。
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優化社會組織結構
加強社會建設,重心在基層。夯實基層基礎,有利於形成強大的社會凝聚力,構築穩定合理的社會組織結構。哈爾濱市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努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
搭建城鄉新型服務管理平臺。在城區,全面推廣“以大帶小、以一帶多、中心輻射周邊”的中心社區建設模式,累計投入近6億元興建使用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心社區73個,爲社區居民提供便民助老、幫殘扶弱、文體娛樂及社會組織協同等服務,基本實現社區居民服務全覆蓋;在農村,推廣綜合服務管理模式,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組建農民互助協會和各類經濟協會,開展“雙代辦”服務,使數十萬農戶受益。
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引領、凝聚作用。強調領導幹部在解決問題時要主動“降兩級”,認識問題時要主動“升兩級”。推廣通河縣“單位包村、幹部駐村”工作經驗,大力開展“百名專家下基層”、“雙百”幹部雙向掛職、領導幹部“帶案下訪”等活動,實現聯繫羣衆、服務羣衆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近3年來,共組織18個工作組對全市181個鄉鎮進行定點包扶,2萬多名黨員幹部蹲點基層,聯繫幫扶羣衆5萬餘人次,機關單位累計投入幫扶資金近億元。
發揮人大、政協組織的監督、協商作用。市、區縣(市)兩級人大常委會廣泛建立“代表之家”、“代表聯繫點”,開展“代表接待日”、回選區“掛牌履職”等活動,5年來共組織各級人大代表3.4萬人(次)走訪居民近9000戶、企業3000家,提出關於城市建設、文化衛生、科技教育、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建議6000餘條。
發揮羣團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組建行業工會聯合會44個,覆蓋非公企業4.3萬餘家,爲職工維權提供了可靠依託。成立了由6.7萬名青年志願者組成的96支“青春力量”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青年志願者服務隊和10萬名大學生參加的大學生志願者聯盟,健全了青年社會工作體系。注重發揮社會組織的服務、疏導作用。降低准入門檻,大力發展“樞紐型”社會組織,籌建公益組織孵化基地,實行政府購買基本公共服務,提高社會組織服務能力和水平。
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社會治理模式
合理的社會治理模式可以充分發揮政府、社會和市場各自的效能,促進社會資源有效整合,形成和諧穩定的發展局面。哈爾濱市脫離計劃經濟較晚,政府全面管理社會的一元化治理色彩較濃,市場和社會的活力未能完全釋放。對此,哈爾濱市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治理模式。
政府職能“越位”、“錯位”的堅決“歸位”。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2012年,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減少前置審批要件263個,減少審批環節39個,累計壓縮審批時限2740個工作日,大大提升了行政效能。規範政府行爲,出臺《哈爾濱市行政問責規定》和《哈爾濱市規範涉企行政執法行爲規定》,2012年全市共有412名黨政幹部被行政問責。推進政務公開,搭建“哈爾濱發佈”微博、“中國哈爾濱”和“哈爾濱市政務公開網”等網絡問政載體,方便羣衆參政監督。“哈爾濱發佈”獲得全國政務機構微博影響力飛躍獎。
政府職能“缺位”、“不到位”的積極“補位”。緊密依靠各級黨政組織,切實解決多年積累的羣體性突出矛盾,西泉眼水庫返遷移民安置等一批歷史遺留問題得到化解。2012年全市信訪積案化解率達80%,歷史遺留重大羣體性矛盾化解率達49%。全面提升“平安哈爾濱”建設水平,2012年全市刑事發案率同比下降19.8%,特別是命案發案率同比下降18.3%,爲近30年最低;全市公衆安全感滿意度達92.9%,創歷史新高。
(作者爲中共黑龍江省委常委、哈爾濱市委書記)
《人民日報》( 2013年07月02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