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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雷輝通訊員/張其明)省民盟在今年的省“兩會”上稱,政府職能轉移,轉出的多是“雞肋”業務。昨日,筆者從省紀委的答覆中獲悉,廣東會將轉移職能納入轉變政府職能的內容,適時開展轉變政府職能的立法。
省民盟批評:政府職能轉移無監督
民盟廣東省委會在今年的省“兩會”上提交提案,建議在政府職能轉移過程中加強監督。
省民盟稱,很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同時扮演着事業單位的資產所有者、政策制定者、付費者、監管者等多重角色,政府多重角色之間存在嚴重利益衝突。
“在政府職能轉移過程中,由於對哪些職能需要轉移給社會組織沒有明確的界定和分類,導致職能轉移範圍是由政府在無監督情況下自由裁量。”省民盟稱,廣東各地方政府整理編輯職能轉移及服務購買目錄,完全依靠各職能部門自我申報,這種沒有外部監督的做法無法防範各部門轉出的職能多是“雞肋”業務。
省紀委答覆:的確存在不明確事項
對此,省紀委答覆稱,由社會組織自願申請,經審覈並公示,目前共有618個省本級社會組織獲得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資質。但政府職能轉移工作是一項全新的探索,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缺失,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很多不明確的事項。
“缺少法制支撐是目前轉移職能工作難以開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省紀委表示贊同將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納入立法工作,以便使轉移職能工作在法治下有序地開展。考慮到轉移職能工作較爲單一,省紀委將督促推動有關單位將轉移職能納入轉變政府職能的內容,適時開展轉變政府職能的立法。
據介紹,今年3月至4月,省紀委還會同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法制辦等單位調研起草《廣東省行政審批管理監督辦法》,目前已形成徵求意見稿,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確保行政審批事項實施工作置於有效監督之下。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