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虛構死人墳頭四人套錢獲刑合夥貪污21萬遷墳款原牛欄山副鎮長獲刑十年
牛欄山鎮原副鎮長李強
(北京)順義牛欄山鎮原副鎮長李強夥同鄉鎮幹部,利用遷墳之機,虛構死者及墳頭,套取國家下發的遷墳款21萬餘元后私分,順義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李強有期徒刑10年,同案的李橋鎮政府武裝部原部長申金華、牛欄山鎮下坡屯村原黨支部書記商中富也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年,牛欄山鎮下坡屯村會計劉小芹因主動交代犯罪事實,被減輕處罰判處5年有期徒刑。此案一審判決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近日維持了一審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順義區牛欄山鎮下坡屯村啓動遷墳工作,李強作爲主管遷墳工作的副鎮長,申金華作爲負責遷墳工作的村鎮建設科科長,商中富、劉小芹作爲具體執行遷墳工作的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利用主管、負責、具體執行遷墳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對遷墳補償款的管理和發放過程中,採用編造人名的方式騙取遷墳補償款,並將其中的21萬元予以私分,其中李強分得6萬元,申金華、商中富、劉小芹各分得5萬元。後在賬戶銷戶後,李強、商中富後將5000餘元予以私分,李強分得2000元,商中富分得3000餘元。
據悉,此案緣於村民舉報村幹部腐敗問題。去年6月15日,反貪局辦案人員到牛欄山鎮下坡屯村村委會向該村現金會計劉小芹調查相關財務情況時,劉小芹交代,在2009年下坡屯村的遷墳工作中,李強、申金華、商中富和她4人將套取的遷墳補償款予以私分。辦案人員於當天即將李強、申金華、商中富查獲。
李強等4人歸案後,對於誰先提出虛構墳頭套取資金互相推諉。村支書商中富說,時任建設科科長的申金華找到他說,遷墳的錢還剩一些,讓他們做一些假人名多報出一些錢來,當時他沒同意。過了一段時間,申金華又跟他說起做假人名的事兒。而申金華說,商中富向他說過遷墳的錢還剩下不少,應該把遷墳剩下的錢給發了。時任副鎮長的李強則稱,申金華跟他說,遷墳費怕最後錢不夠,打點富餘量。“我不同意不合適。我沒具體做過遷墳工作,不知道具體情況,怕到時候申金華他們的工作進行不下去,就同意了。”李強說,在遷墳工作快結束的時候,有人跟他說估計遷墳的錢有剩餘,後來申金華來他辦公室,給了他一個檔案袋,裏面有6萬元錢,他當時猜測是遷墳的錢,也沒問。
法院經審理認爲,李強、申金華作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商中富、劉小芹作爲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其行爲均已構成貪污罪,檢察機關指控成立。李強、申金華能積極退賠贓款,故酌情對其從輕處罰。商中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積極退賠贓款,故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劉小芹在案發前主動交代犯罪事實,系自首,且能積極退賠贓款,故依法對其減輕處罰。(記者邱偉)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