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在7月1日頒佈實施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明確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7月5日,和平區養老院以此爲契機,開辦“子女活動日”,讓子女參與到老人在養老院的社團活動當中,增進彼此間的感情。 (通訊員付昱)
圖爲:子女與老人共同在“快樂家族”廣播站播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