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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與網友見面吃飯,因瑣事發生廝打,結果把網友打傷。沒想到,外傷作爲誘因使得網友患上腦炎及癲癇,由此落下7級傷殘。近日,法院一審宣判,該男子因故意傷害罪獲刑1年6個月,同時賠償網友治療外傷費用以及外傷後感染醫療費用的40%,共計14萬元。
2011年10月,李某和網友趙某相約來到濱海新區某飯店吃飯。飯後兩人因瑣事在飯店門前廝打,李某將趙某打傷並造成其牙外傷,伴有上下頜骨、牙槽骨前上緣部分骨折,經法醫鑑定爲輕傷。案發第二天,李某被抓獲歸案。
趙某被打後,因頜面外傷在醫院住院治療一週。20多天後,趙某又因顱內感染及癲癇發作到醫院住院治療1個多月。後趙某訴稱,由於李某的行爲給其身體造成傷害,請求法院判令李某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30餘萬元。後經鑑定,趙某頜面外傷後免疫力變化可能容易傳患病毒性疾病,外傷對病毒性腦炎可能具有輕微作用,參與度爲5%~15%,趙某癲癇發作符合7級傷殘。
法院查明,趙某的經濟損失爲30萬元。法院認爲,被告李某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因其犯罪行爲給趙某造成的經濟損失,李某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司法鑑定結論,考慮趙某頜面外傷對患病毒性腦炎可能具有輕微作用(誘因),又考慮到趙某的傷殘等級,以及所患癲癇今後治癒難度較高,故被告李某應承擔趙某治療外傷感染醫療費用40%的賠償責任爲宜。綜上,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賠償趙某治療外傷醫療費4萬元,外傷後感染醫療費用的40%爲10萬元,駁回趙某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後,被告李某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