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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太原7月7日電(記者呂夢琦)連日來,多地持續遭遇攝氏35℃以上高溫襲擊,有的地方最高溫度逼近攝氏40℃,在戶外一線作業的勞動者飽受煎熬。如何落實有關法規,切實保護勞動者權益,成爲社會關注的一大問題。
高溫酷暑,是夏季戶外勞動者面臨的健康威脅之一,如果防範措施不到位,容易引發中暑等多種疾病,有的地方還曾出現熱死人的極端情況。儘管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強這方面的法制建設,特別是去年出臺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使維護勞動者權益有了剛性約束和具體執行標準,然而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這些剛性約束至今沒有落實到位。一些企業無視新管理辦法的規定,工人頭頂烈日冒着酷暑作業、企業不發放高溫津貼等現象普遍存在。
“高溫維權”難落實,企業有法不依固然是主因,但監管不嚴是更重要的原因。有的地方勞動監察部門簡單以是否接到投訴作爲衡量企業是否違法的標準,無視勞動者往往不清楚如何投訴甚至因爲怕“丟飯碗”而不敢投訴的實際;有的地方勞動監察人員不願深入工地、廠礦瞭解情況;有的檢查活動純粹爲了應付差事,走馬觀花,不求發現和解決問題。凡此種種都使新管理辦法的約束力大打折扣,國家對勞動者的關懷難以到位。
法律的價值在於落實,落實的關鍵在於監督。轉變政府職能,打造服務型政府,重要一環就是政府工作人員要徹底轉變“衙門式”作風,積極主動地深入勞動一線察民情、問民意、解民憂。
勞動者的高溫權益是不是得到了保護,掌握情況很簡單。只要勞動監察部門工作人員不貪圖辦公室裏的清涼,走幾步路、出一點汗,到工地上、廠礦裏去看一看、問一問,就能瞭解實際情況。
督促企業依法辦事也不難。只要監管部門對職責和法律心存敬畏,不玩忽職守,不徇私枉法,誰違犯法律規定就嚴格依法處理,就能使法律條文成爲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有力武器。
當然,落實“高溫維權”,還需要對監管者的監管。勞動監察部門內部應建立較爲嚴密的問責機制,對不作爲、亂作爲行爲堅決問責,確保監察執法的有效性和嚴肅性。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