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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凌晨,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副市長閉海東在迴應賀江水污染環境事件時指出,在賀州市與廣東交界的斷面監測最新數據顯示,鎘已達標,鉈少量超標。閉海東還介紹,截至6日晚8時,當地政府已將馬尾河一帶的112家採礦企業關停並進行取樣。閉海東說:“這112家礦企可以說都是非法採礦,政府早前已多次整治,但屢禁不止。”(7月7日中國新聞網)
副市長的一席話可謂信息量很大,一方面,確認了此次賀江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就是來自於這112家非法採礦企業;另一方面也透露出,當地政府對這112家非法採礦企業的情況早已瞭如指掌,可就是管不好、關不停。爲何明知是非法企業卻還能長期存在?爲何數量如此之多,當地政府卻視而不見?這背後隱藏的原因不禁令人浮想聯翩,引發猜想不斷。
猜想之一,這些非法採礦企業本身是當地的繳稅大戶,是當地政府的“財神爺”,因此環保部門得罪不起也不願意得罪;同時,這些非法採礦企業在拉動GDP方面也是功不可沒,這就導致了地方政府對其態度曖昧。
猜想之二,這些企業或許與當地政府、環保等監管部門之間存在利益輸送。今年4月,有媒體在調查中部多個省份的污染情況之後,就報道稱“污染企業成部分環保局‘衣食父母’,環保局裏的絕大多數工作人員的工資都是靠污染企業的‘排污費’來解決”,這種情況下,“子女”又怎好得罪“父母”?當然只能對父母的污染行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猜想之三,當地監管部門存在“以罰代管”的情況,只要污染企業繳納了數額不菲的罰款,那麼,關停的污染企業就可以重新開張,環保部門並不關心它們是否在整治後已經真正達標,是否還會造成新的污染。
若不是存在這些貓膩,很難想象,這112家非法採礦企業是怎麼在有關部門的眼皮子底下,查了又關、關了又開的。說到底,還是監管不嚴終釀大禍。
污染問題,歸根結底還是政府監管問題,如果監管不改進,這種污染事件,還會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