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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標:提高污水排放標準
嚴管:嚴格污水排放監管
重罰:提高環境違法成本
農業面源污染量最大卻沒引起高度重視
農業污水、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這是地下水污染的三個主要來源。其中,農業污水中的污染物總量是最大的,超過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總量。
我國每年大約用掉6000萬噸化肥,佔世界化肥使用總量的40%以上,而生產的糧食只佔世界產量的25%。大約超過60%的化肥農藥流失掉了,在降水或灌溉過程中,通過農田地表徑流、排水和地下滲漏,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令人擔憂的是,這些污水是沒有經過任何處理的,而且幾十年中持續累積。在北方,農業面源污染基本都沉降到土壤和地下水中,一方面污染飲用水,農村有3億人口飲水不安全,更爲嚴重的是造成土壤污染,進而造成糧食污染,威脅食品安全。廣東鎘大米事件就是鮮明例證。
在我國的糧食主產區,由於農業污染導致地下水氨氮、硝酸鹽氮、亞硝酸鹽超標。今年糧食產量“十連增”,但是隱憂很深。我們爲了保證糧食增產,付出了過多的資源、環境代價。不能只追求糧食產量的安全,更要注重質量的安全,必須從化學農業向有機農業轉型。現在的農業補貼中設立的化肥補貼導向應該轉變,更傾向於有機農業。我國需要從宏觀上加強農業、肥料、環境、能源等多環節的統籌。
“合格”排放的水
爲何仍然高污染
我們做課題發現每年約有160億噸工業污水被偷排,如果把這部分污水量加上,工業污染就超過農業面源污染,成爲地下水的第一污染源。
現在,工業、生活污水處理後排放到河道里,或者灌溉農田,都會繼續污染地下水。爲什麼?因爲處理標準過低,污染物濃度仍然非常高。
現在工業污水的排放標準很多是行業制定的。制定時就低不就高,因爲定高了,企業就要增加治理成本。官方統計,工業污水94%達標排放,這個“達標”就很成問題。
我舉一個例子,按照現行合法的排放標準,城鎮污水廠按照一級B排放標準處理後排放的污水可以排放到三類水中。三類水的COD(化學需氧量)是20毫克/升,而一級B的COD是60毫克/升,相當於三類水水質的3倍。
污染濃度高的水爲什麼能排放進乾淨的水?因爲制定標準是假設接納的水體可以降解稀釋污水。這就給排污企業鑽了空子。如果一瓶墨水倒進一個游泳池裏,可以被稀釋,因爲污水量和接納水體量的差別足夠大。但是如果一瓶墨水倒進一杯水裏,甚至墨水比杯子裏的水還多,就肯定造成污染。現在污水排放量急劇增長,接近接納水體量,北方很多河流湖泊已經乾涸,已經沒有水量,接納水體可以降解稀釋污水的假設就不成立了。
環境標準爲何會滯後、甚至扭曲?關鍵是我們對環境的認識還沒有轉變。環境保護不能讓位於經濟發展,不能爲了換取一時的增長透支甚至犧牲環境。現有環保法律在規定排污標準時,要求考慮經濟條件、技術條件,這就爲滯後的環境標準留下了餘地。
長期以來我們習慣了低環境標準,企業因此每年可以節省減排成本上萬億元。如果按照不污染環境的原則,提高排污標準,估計企業要虧損一大半。但是,透支環境的發展是不可持續的。如果排放的都是“合格”的污水,水體都被污染,由此帶來土壤污染、食物污染,就嚴重威脅了人們的生存。
現在,總在講轉變生產方式、發展循環經濟,應該把這些目標落到實處,落實到提高排放標準上。污水治理要達標並不難,辦法很多。不僅是末端治理,還可以進行循環利用、減少排放,同時通過技術升級,採用清潔技術,就可以從源頭減少污染。
要控制住地下水污染源,可以濃縮成六個字——提標、嚴管、重罰。提標是第一位的。
別讓多頭管理
造成“污染真空”
做到排污高標準之後,還必須嚴管,要管得住。九龍治水的管理格局是當前水污染的一個重要原因。地下水防治尤其明顯。從國務院授權的層面來說,地質環境的監測權屬於國土資源部,但是污染控制屬於環保部,國土資源部沒有權力管污染源,就形成了一個管理真空。
防治地下水污染的關鍵,要從制度建設入手,同時強化執行。首先要分清楚管理責任。環保部把污染源控制住,保證達標排放;國土部把全國的地下水情況都監測起來。其次是責任對接,看職能有無交叉或漏洞,要及時對接。
加強制度保障,還必須加強立法。現在我國對地質環境的保護還是空白,我多年前提出制定《地質環境保護法》,現在還沒有進展。根源還是觀念問題。長久以來,我們一直不認爲地質環境是環保問題,因爲它不構成跟人的直接接觸,從物質的循環來說,大氣、水跟土壤有物質的交流和循環,是一個生物圈,而跟地質環境是沒有這個循環的,煤炭和石油的形成雖然是循環,但那是幾千萬年的過程。我們對地質的利用只是開採資源。
環境污染處罰
不能設上限
管住水污染還要重罰。最近兩高對環境污染罪出臺司法解釋,加大了對利用滲坑等地下排污行爲的處罰。但是環境違法成本還要提高,特別是不能設處罰上限。環保部對華北地區污染地下水的88家企業罰款總額613萬餘元,平均每家企業不到7萬元。沒有企業或相關人員承擔過刑事責任,目前行政處罰的最高限額僅爲50萬元。
對於造成重大環境損害的污染事件,罰款怎麼能夠設置上限?今年年初,英國石油公司BP表示將對兩年前墨西哥灣重大石油泄漏事件,向美國政府支付45億美元罰款。這是有史以來美國向企業開出的最高額罰單。
除了要有經濟處罰,更要有行政處罰和司法處罰。法律不能虛設,處罰過輕,則法規形同虛設。文/本報記者沈慧實習生龐德斌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