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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廣東河源市文昌經適房被當地政府稱爲“民生大事”,建成後能提供583套住房產。其分配方案規定,申請人必須是市直單位職工,普通市民並無資格申請。
好好的經適房,活生生弄成了“官適房”。這已不是一樁兩樁的個案。此前,“房妹”事件曝出的鄭州經適房腐敗案便是個縮影。數據顯示,近年來,供市民公開選購的鄭州經適房房源,僅佔總房源的1/3,其餘都被各級職能部門層層“盤剝”;再往前,深圳也曾有“4000套豪華經適房專供公職人員”的報道……或隱或現的經適房分配大戲,已演繹成權力角逐“唐僧肉”的劇情。
各地蠶食經適房的花樣很多,但有一點是共同的——拿來供權錢交易的經適房,基本上都偏離了“經適房”的本意:譬如河源的這些經適房,大多是3室1廳的戶型,“建築風格偏歐式,小區裏有精緻涼亭、大片綠化以及地下車庫”等。條件很差的經適房,肯定是沒人看得上的。這不禁讓人聯想起若干年前茅於軾先生那個廣受輿論討伐的“奇談怪論”——廉租房就應該更小更不“舒服”,最好不設私人廁所。這話當年被批毫無人性,甚至被稱爲“無廁所論”。但顯然,其中更多的屬於誤讀:與廉租房原理相通,經適房確實不能不區分於商品房,事實上,越是“舒服”、越容易異化爲權錢交易的籌碼;而體現經適房“低端保障”的本意,就像施粥攤,與其派發一天鮑魚粥,不如多派幾天的白米粥。
這些年過去,起碼證明茅先生的觀點有先見之明。一者,有些地方部門有意無意曲解“保障房”的中低端屬性,令經適房偏離公共價值軌道的風險愈來愈大;二者,由於程序上的漏洞甚多,真正需要被保障的市民住房但遭擠佔的現象卻時有所聞。今天看來,即便我們不主張取消經適房,但起碼應該在“標準”上對其嚴格控制。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研究所等做的一份報告顯示,由於地方政府財政壓力大,2013年保障房建設目標較上年有所減少。在這樣的背景下,經適房還造得闊綽奢華,也許“居心”本就可疑。可以說,控制經適房的標準,這是防止權力尋租的“次優選擇”。譬如河源的經適房,申購條件漏洞昭然,有錢、“有房”、單身照樣可以申請。類似怪現象並不鮮見。那麼,在程序堵不上尋租之手的時候,經適房的“簡易”本身或成爲最好的“防線”,住也住不太舒服、賣又不易轉手,還怕權錢貪戀對經適房“吃大戶”?
合理解決機關低收入羣體的住房並沒錯,但名爲“民生大事”的經適房,卻把普通市民排除在外,變爲“特供房”,不僅有失公平,更是典型的權力自肥。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