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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記者從市衛生局瞭解到,本市將籌建區縣精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全科醫生或護士承擔精神衛生防治任務,其中服務人口超過2萬人的基層醫療機構將至少配備1名專職全科醫生。
籌建區縣精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區縣精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原則上設置在轄區內公立精神疾病專科醫療機構,轄區內無公立精神疾病專科醫療機構的可設置在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區縣精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總數不應低於本區縣常住人口數1/10萬,測算後不足5人的區縣按最低5人設置,其中專業人員比例不低於人員總數的80%,其中精神科專業人員應占60%,公共衛生專業人員應占20%,同時,區縣精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配備電腦等辦公設備。
區縣精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着轄區精神疾病預防和健康教育、康復指導、防治技術管理與指導、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等任務,是本市精神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精神衛生工作隊伍建設
今年,市衛生局要將中央轉移地方支付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項目與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項目整合,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精神衛生工作人員配置和服務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全科醫生或護士承擔精神衛生防治任務,其中服務人口超過2萬人的基層醫療機構應當至少配備1名專職全科醫生。各區縣衛生局將定期組織開展人員培訓,提升基層精神衛生隊伍能力水平和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