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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9時,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邯鄲市中院二審第三次開庭審理王書金強姦、故意殺人案。這起案件因與聶樹斌案有密切關係而備受關注。今日庭審中,王書金將對控方在6月25日庭審中提出的4點質疑一一質證。
聶樹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漢族,河北省鹿泉市下聶莊村人,原鹿泉市綜合職業技校校辦工廠(鹿泉市冶金機械廠)工人。1994年10月1日,聶樹斌被刑事拘留;1995年,因故意殺人、強姦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5年1月,河南省警方抓獲王書金,其交代了曾在河北強姦多名婦女並殺害了其中4名。他到交代的犯罪現場之一河北省石家莊郊區某地現場指認,該地曾爲“聶案”現場,“一案兩兇”引發各界關注。
此後,經媒體曝光,聶樹斌的親屬申訴,河北省政法部門宣佈成立聯合調查組複查,最高法院也要求河北高院予以處理。但時隔8年,這一案件仍無任何調查結論公佈。2012年全國兩會期間,列席全國人大會議的河北省高院院長高勇曾對媒體表示,對於聶樹斌案,目前公檢法正在覈查,尚不能定性。
據河北法院網消息,今年3月4日下午,聶樹斌申訴代理律師劉博今來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詢問聶樹斌案辦理情況。河北高院辦案法官進行了接待,並就聶樹斌案辦理情況予以說明:聶樹斌案目前仍在依法覈查中。
與此同時,王書金案的審理也陷入停頓。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曾於2007年3月對王書金案做出一審判決:王書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書金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主要理由是“檢方未起訴他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姦殺案”。2007年7月,河北高院對該案開庭審理,此後一直未宣判。
時隔6年後,今年6月25日,上訴人王書金強姦、故意殺人一案在河北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消息,庭審期間,法院公佈了一審判決認定王書金的三起犯罪事實。王書金的上訴理由是:原判認定的三起故意殺人、強姦犯罪事實屬自首,應從輕處罰;所供述的在石家莊市西郊強姦、殺人,是對國家和社會的貢獻,屬重大立功,應從輕處罰。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答辯認爲,王書金的上訴理由不成立,石家莊西郊強姦殺人案並非王書金所爲。王書金的供述與石家莊西郊強姦殺人案的實際情況在關鍵情節上存在重大差異。
據新京報報道,7月8日,就王書金案二審第三次開庭,河北省高院召開了第一次庭前會議。王書金的辯護律師朱愛民透露,法官只通知了控辯雙方參加,所以王書金未參與。
聶案的第二任律師李樹亭受訪時介紹,他曾口頭及書面向河北省高院主辦此案的法官申請查閱案卷,“提了有10餘次之多,但一直沒有讓我看案卷,給的答覆是案情複雜,正在調查等”。
另據知情人士稱,此次庭審仍只允許部分央級媒體駐站記者和部分河北省媒體旁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