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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年來,隨着國內經濟的增長,人民羣衆的生活水平顯著提高,手裏有了一些閒錢,投資的需求日益增長,這就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日前,本市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有不法分子打着經營新型文化產品的名號,向羣衆出售紀念幣或紀念鈔並承諾以高額利息進行回購,從而騙取錢財的經濟犯罪案件。
截至目前,該團伙以在3個月至一年的期限內,以10%至150%的利息對客戶所購買的紀念幣進行回購的方式向60多名羣衆銷售烏克蘭、文萊、黎巴嫩等共計9種幣種的整版鈔和人民幣同號鈔收藏品,獲利千萬元。公安機關已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並全力追繳受害人的損失。
爲避免此類案件再次發生,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
第一,在開展錢幣投資收藏時,一定要到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銀行和郵局去購買;第二,所有的投資都是有風險的,不可能穩賺不賠,如果在購買過程中,對方承諾以高額利息進行回購的,就要多加小心,有可能是騙局;第三,請您不要抱着一夜暴富的想法去進行錢幣收藏,避免上當受騙,血本無歸。(通訊員經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