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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月2日至8月31日,江岸區政府機關下午工作時間由14:30?17:30調至15:00?17:30。”近日,一條“武漢因天氣熱延長公務員休息時間”的微博把武漢市的公務員們推到了風口浪尖。(7月11日《中國青年報》)
在酷熱的夏季,政府部門適當調整工作時間,避開一天中溫度最高的時段,延長中午休息時間,並無不妥。然而,夏季調整工作時間,既要人性化,更要合理化。事實上,湖北省省直機關同樣調整了作息時間,為15:00至18:00,工作時間總量沒有變化。而武漢市政府部門的下班時間沒有順延,等於少上半小時班。顯然,武漢市政府部門的“統一行動”,與湖北省政府機關的作息時間步調不一致,其合理性也值得懷疑。
首先,調整作息時間要考慮與上級機關工作時間的配套問題。政府上下級機關之間作息時間不一致,不利於工作的開展和聯系。
此外,武漢市政府部門所謂調整工作時間,實際上是壓縮工作時間,顯然違反了國家有關作息時間的規定。殊不知,壓縮工作時間,等於壓縮了公共服務時間,在政府部門普遍工作效率偏低的情況下,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將更加突出,最終損害的是公共利益。再者,政府部門為了公職人員的利益,壓縮公共服務時間,是一種變相的權力自肥行為。各地應以此為鑒,調整工作時間,首先應考慮公共利益。文/汪昌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