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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財政廳聯合省監察廳、省審計廳、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研究制定了《山東省省級預算單位實施公務卡制度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深入推進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制度,發揮公務卡制度在規範公務支出、預防腐敗等方面的優勢。
《辦法》規定,預算單位單日提取現金一般不應超過3萬元,年度提取現金一般不應超過當年基本支出預算的3%。確需超規定提取現金的要向省財政廳提出書面申請。同時,《辦法》對預算單位發生公務支出,可以使用現金的範圍進行了規定。
《辦法》進一步明確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和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的監督檢查職責,並將依託動態監控系統對預算單位公務卡消費支出及現金提取情況實行動態監控。
根據公務卡制度建設、年度提取現金佔公務卡結算金額比重等情況,建立省級預算單位實施公務卡表彰獎勵制度、年度部門預決算考覈評比掛鉤制度。同時,建立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制度實施情況季度通報制度。(通訊員王海紅遲銘奎記者王茂林)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