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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上午,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清遠市原市委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晉鋒涉嫌受賄罪一案在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江門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晉鋒在任廣東省英德市副市長、常務副市長、清遠市委市政府副祕書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對投資老闆李某在英德市投資的五金製品項目的土地徵用、價格洽談等手續辦理及推薦引進旅遊度假村項目等工作過程中多次給予關照,先後兩次以借爲名向李某索取款項合計人民幣139萬元。此外,被告人李晉鋒還於2007年至2009年的春節、中秋節期間共六次收受李姓老闆給予的好處費合計人民幣7萬元。
庭審至當日中午1時結束,將由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記者/劉冠南)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