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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無信,不知其可”,良好的信用是社會健康發展的前提。江蘇睢寧率先試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使作假失信者受到懲戒,形成了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有效機制,是我國基層政府推動信用社會建設的有益嘗試,具有很強的示範性,爲縣域範圍內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和信用治理機制提供了現實參考和基層經驗。
構建社會信用體系是一項複雜的、長期的、覆蓋全社會的系統工程,涵蓋了經濟社會活動的各類主體,包括了社會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從這些方面來講,睢寧的探索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一是簡單易行的同時要兼顧好信用評估科學性和專業性。二是獎優罰劣的同時避免過於濃厚的行政性手段。三是注重大衆信用體系建設的同時要兼顧好企事業單位與政府的信用體系建設。如果企業、公共部門不誠信或信用得不到有效治理,僅靠個人信用體系很難真正達成信用社會建設的目標。四是兼顧更大範圍的信用體系互聯互通與合作。由於各生產要素的快速流動,各經濟社會主體的活動範圍已遠非今天的縣域,小空間與大區域的脫節是信用體系建設的最大障礙,需要從更高層面來協調推動全局性的信用體系建設問題,否則局部信用體系的效用會大打折扣。
(作者爲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