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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來雨水充沛,引發了本市一些居民小區業主的房屋出現漏雨情況,但申請使用房屋維修資金時需要“走流程”。“我買房時繳納了住房維修資金,怎麼到了使用時這麼難?”針對一些市民的抱怨,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採訪。
三分之二業主簽字方可使用
記者昨日從市住房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瞭解到,連日來諮詢使用維修資金的熱線電話此起彼伏。其中有物業公司人員、小區業主會負責人,還有衆多的普通市民。
據瞭解,商品住宅維修資金是用於屋頂、排水、電梯、水泵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改造,是爲了保障業主的公共利益。業主購買房屋在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擁有了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業內人士指出,商品住宅維修資金通俗地說就是“大家湊出房屋維修的‘養老錢’,而這錢也要用在大家身上”,這錢到底該如何用,需要業主會這個小區“掌舵人”出面。同時,業主會也要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依據本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會決定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以及決定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方可使用。
部分業主事不關己不配合簽字
記者從一些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了解到,很多業主參與小區公共事務管理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只關注跟自己切身利益有關的問題,如物業管理費有沒有變動,是否解決開發商歷史遺留問題,自己是否能夠分配到機動車位等。他們對使用維修資金的書面確認環節也很不配合。此外,還有個別小區曾因使用時監管不嚴導致使用維修資金問題引發過激烈的矛盾。
據瞭解,本市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業主委員會成員約70%以上由退休老人義務承擔,很多人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擔任業主委員的老人們靠義務奉獻難以支撐長久,在處理一些關鍵問題時也感到困難重重。不過,記者從河西區芳水園、河東區晨陽小區瞭解到,業主會幫助業主和物業公司及時溝通,積極採納合理建議,合理使用維修資金協調解決了很多實際問題。採訪中,很多小區的業主也呼籲,維修資金是大夥的錢,合理使用是建設和諧小區的一個環節,業主會應加強維修資金的使用監管,用誠信贏得信任;小區業主也應相互理解與合作,從大局出發,爲小區整體環境和幸福安居提供方便。本報記者劉英潮實習生趙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