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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落馬廳官董永安:本想安全着陸(圖)]
懺悔人:董永安1956年生,陝西西安人
原任職務: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2年11月29日,被河南省許昌市中院判處無期徒刑。
犯罪事實:1998年至2010年10月,董永安在擔任中國一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安陽市市長,河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者夥同他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583餘萬元、歐元4萬元、港幣10萬元、美金1萬元,爲他人在返還土地出讓金、項目土地審批、資金運作、辦理貸款、工程投標等方面謀取利益。
自述
落差感滋生:小老闆紙醉金迷,自己卻收入微薄
我出生於陝西省西安市的一個農民家庭。1977年恢復高考後,我考入西安交通大學,專修氣體動力工程。1982年2月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中國第一拖拉機工程機械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一拖集團”)。1997年4月起擔任一拖集團副總經理兼股份公司總經理(副廳級)。
洛陽是河南省的工業重市,一拖集團又是洛陽市重工業的龍頭老大,洛陽市的很多企業和一拖集團是配送關係。跟這些小企業老闆接觸,看着這些小老闆過着日進斗金、紙醉金迷的生活,再看看自己微薄的收入,那種落差感像荒草一樣在心中滋生。
第一次受賄:面對10萬港幣,有心退回卻還是收下
1998年秋的一天,因爲當時主持一拖集團在香港的上市工作,我常到香港出差。在深圳,我碰到一個與一拖集團有業務關係的企業老闆。一起吃過晚飯後,回到我住的賓館。這位老闆說:“董總,你是一拖班子最年輕的領導,將來肯定前途無量。以後我們在業務上如果有麻煩你的地方,請你多多幫忙。這是我的一點兒小意思,你拿着到香港花吧。”說完他放下一個信封就走了。我打開一看,吃了一驚,裏面竟是10萬元港幣。我當時有心退回,但鬼使神差,我還是收下了。
現在想起來,正是這10萬元港幣打開了我的貪慾之門,成了我失衡感、落差感的催化劑。
貪慾難遏制:收取好處費,想讓退休生活更安逸
2004年2月至2008年3月,我歷任安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職務升高了,手中的權力比以往大了許多,找我辦事的人、辦事的範圍也比以往多了許多。貪慾之門一旦打開,貪慾就像決堤的洪水,靠自己是遏制不住了。
2007年10月,我爲一家企業在工程項目選址、資金運作、項目推進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人民幣182萬元。該公司還承諾再給我500萬元。我當時有些害怕,不敢要。到2008年9月我任河南省交通廳廳長時,該公司老闆說:“要不這樣吧,這500萬元我先替你保管着,等你退休後我再把錢給你,這樣比較安全。”話說到這個份兒上,我動心了,心想着退休後,可以用這筆錢讓自己和家人過得安逸一些,於是就答應了。現在想起來,我當時真是鬼迷心竅。按照我的級別,退休後完全能過上安逸的生活。我的所作所爲不僅沒幫上家人,還給他們帶來了恥辱。
告誡在位官員
別再“使後人復哀後人”
2010年12月25日,河南省紀委找到我時,我的大腦一片空白,心裏暗道:完了,一切都完了。我向紀委如實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實後,心裏有了片刻的釋然,但是取而代之的是無法自拔的愧疚。
進入監獄服刑以來,我一直在深深懺悔,不僅深刻地查找自己違法犯罪的思想根源,也真正認識到隱匿在自己靈魂深處的污垢。在這裏,我要引用一句話,對那些現在手中握有權力的官員說: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復哀後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