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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布加勒斯特7月12日電(記者林惠芬)羅馬尼亞最高法院12日一審判決交通部長費內基烏有期徒刑5年,剝奪部分權利3年,罪名是在“變壓器案”中同謀濫用職權。這是羅馬尼亞有史以來首位在職部長被司法部門判刑。
在當天的“變壓器案”審判中,費內基烏的兄弟等另外5名涉案人員也同案被分別判處5年至7年徒刑。同時,法院責令罪犯賠償受損公司632.7萬列伊(約合187萬美元)。
羅馬尼亞國家反貪局檢察官2012年6月起訴費內基烏,指控他在2002年至2005年間利用他的公司收購30年役齡的二手變壓器和斷路器,然後與國營的摩爾多瓦電力公司負責人合謀,以新變壓器的價格轉售給這家國營公司,從中謀取不法收入。
在法院作出上述裁決後,羅馬尼亞總統伯塞斯庫簽署瞭解除費內基烏部長職務的總統令。總理蓬塔將臨時代任交通部長。
費內基烏是現執政聯盟中國家自由黨的重要人物,2000年至2004年任東北部雅西縣地方議員,2004年當選衆議員並連任至今。2012年12月出任交通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