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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7月13日專電(記者李麗靜)記者7月12日從河南省信陽市紀委獲悉,該市淮濱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級幹部趙廣海濫用職權,把淮河灘區羣衆的安置房建成商品房,並收受多個開發商賄賂,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淮濱縣地處淮河中上游,趙廣海曾多年擔任淮濱縣臺頭鄉黨委書記一職。從2008年起,爲擺脫水患,該鄉實施灘區移民安置遷建計劃,涉及3個村、2378戶村民、8935人。爲把這項事關羣衆生活的民生工程做好,河南省、信陽市和淮濱縣專門部署,要求安置房由村民自建,國家給予每戶2.04萬元的補貼,其中1.8萬元用於補貼村民購買宅基和建房,0.24萬元用於公共設施建設。
但時任鄉黨委書記的趙廣海無視上級政策規定,盲目決策,隨意拍板,先後3次變更方案,且不經招投標,將本應村民自建的安置房交給自己指定的開發商建設,把安置房變成商品房賣給搬遷村民,引起羣衆強烈不滿,致使遷建工作進展緩慢,一些村民無房可住,被迫在簡陋帳篷內過冬,並多次上訪。
2012年春,信陽市委、市政府根據羣衆反映,派出聯合調查組,對臺頭鄉灘區移民安置進行調查。調查組發現,趙廣海除濫用職權外,還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多個開發商賄賂24.2萬元,其中單筆受賄最多一次達10萬元。
目前,趙廣海已經被“雙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完)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