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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央企領導要管好親屬
150餘名央企領導進行集體廉潔談話
7月10日,國資委召開第二次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集體廉潔談話會,國資委黨委書記、副主任張毅代表國資委黨委與2010年10月以來國資委任用的150餘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進行集體廉潔談話。張毅強調,中央企業領導人員要從嚴要求自己,管好親屬和身邊的人,防止爲情所累、爲情所傷、爲情所誤。
廉潔從業事關家庭幸福個人前程
張毅指出,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進行集體廉潔談話,是國資委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措施,也是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系統以爲民務實清廉爲主要內容的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目的是讓大家在領導崗位上,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從嚴要求自己,繃緊廉潔從業這根弦,不辜負組織和職工羣衆的信任與重託,爲企業改革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張毅表示,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事關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事關企業改革發展、事關家庭幸福和個人前程,他提醒中央企業領導人員時刻保持廉潔從業的高度自覺,以實際行動做廉潔從業的表率。
防止爲情所累爲情所傷爲情所誤
張毅表示,中央企業領導人一是要修身養德,提高拒腐防變能力。在修身養德上要有更高標準、更高要求,政治立場要堅定,對事業要忠誠,品行要高尚。二是要學習法紀知識,掌握廉潔從業各項規定,特別關注“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防止利益衝突以及職務消費三個方面的規定。三是要從嚴要求自己,管好親屬和身邊的人。要嚴格自律,加強自我規範、自我約束、自我監督,努力做到慎始、慎微、慎獨、慎終,防止爲情所累、爲情所傷、爲情所誤。四是要正確對待權力,主動接受監督。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主動把自己置於制度的約束之下,自覺接受監督,掌好權、用好權,履行好中央企業的經濟責任、社會責任和政治責任。
播放《李培英貪污受賄案警示錄》
張毅要求中央企業領導人員要持之以恆地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解決好職工羣衆和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集體廉潔談話會上還播放了警示教育片《國門懲腐——李培英貪污受賄案警示錄》。李培英原系首都機場集團公司董事長。2009年2月10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摺合人民幣2661萬餘元)和貪污罪(共計8250萬元)判處李培英死刑。當年8月7日,李培英在濟南被執行死刑。(記者周宇)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