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提出大力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公開、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環境保護信息公開等九方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大力推進的重點領域。此舉在法律業內引起強烈反響。法學界人士表示,國辦文件不僅緊扣社會熱點、迴應羣衆關切,此次工作安排也更精細化、具體化,但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府部門更應重視公衆監督和參與。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認爲,政府信息公開是現代政府的內在必然要求,是推進依法行政、打造陽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舉措。此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安排緊密聯繫行政體制改革,突出簡政放權的創新思維,比如行政審批改革和“三公”經費等信息公開的工作都明確提出要求,並對民生領域關注的重點比如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等問題也作出詳盡安排,比如規定在2012年工作基礎上,2013年所有市、縣級政府都要按要求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退出信息。這些提法都非常好,但是最讓社會公衆關注的是落實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教授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法治政府內在與外化的一個重要標準。此次國辦推出的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對於每個重點領域都明確了具體責任部門,有的還列出了“路線圖”、“時間表”,這充分體現了新一屆政府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信心、決心和勇氣。但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更應重視社會評價作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終究面對的是民衆,是服務於民的。此次工作安排提及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手段仍然是常規意義上的加強行政機關內部的培訓、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等,對於社會公衆如何監督與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效沒有提及。畢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得好不好,歸根結底還是要老百姓評價的。
此外,推動以教育爲重點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是此次政府信息工作安排的一個亮點。隨着經濟飛速發展、社會多元化的深化,事關公共用電、用水、通訊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成爲當下輿論關注的又一個熱點。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呂豔濱認爲,目前有關社會公共服務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比較緩慢。從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佈的六年時間裏,公共服務領域的信息公開只有教育方面有所突破,即2010年教育部推出了《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而這遠遠不夠。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