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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社會保險事關民生,是每個人養老、就醫、勞動的“護身符”,有人找工作就怕單位不給上社保,可有人本可參保卻主動放棄寧可換些工資。咄咄怪事的背後,貌似個別勞動者的“短視”,其實反映出社保制度全國不統籌不聯網難接續的現狀。
據報道,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日前發佈了《<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研究報告》,其中一個現象引起關注:絕大多數私營企業只給核心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無心或無力考慮普通職工的參保問題。同時,一些農民工羣體、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個人也不願參保。爲了生活稍微寬裕一些,他們寧願主動不參保,讓單位將這部分費用轉化爲工資發給自己。
需要明確的是,建立社保制度早已入法,2011年7月起我國開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既然法律有規定,爲什麼還會出現棄社保要工資的現象?用人單位、勞動者和政府社保部門,三方都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對用人單位來講,員工個人不願參保絕非理由,不給員工上社保屬於違法行爲。至於一些私營、小微企業無力上社保的現象,確實是個問題。目前,我國社保費率在國際上已屬較高水平,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五項社保費率之和爲40%左右。對於本小利薄的小微企業而言,社保費率的負擔確實沉重。
放棄社保,損失最大的是勞動者個人。爲什麼會有那麼多人放棄社保?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對政策不瞭解。因爲種種原因,越是需要保障的底層羣體,越不熟悉社保制度,搞不懂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能給自己提供什麼保障,所以他們寧可讓老闆多開些工資。但是,勞動者棄社保的更重要原因,是目前我國社保制度沒有全國統籌聯網,跨省轉移難上加難,流動勞動力就算參加了社保,也難以真正享受到保障。放棄對未來看不見摸不着的保障,換成直接拿到手的工資,也就成了無奈的現實選擇。
對政府來講,需要做的更多。比如,對文化和政策水平不高的農民工、個體戶,社保部門能不能主動上門或者拓寬渠道宣傳社保政策?對作爲吸納就業主渠道的小微企業,能否加大社保補貼力度?對不上社保的黑心企業,是否嚴密監察,有投訴必嚴查?
當然,社保的轉移接續是一個大工程,在各地經濟發展程度不一、保障程度各異的情況下,實現統籌聯網有一定的難度,但近年來從國家層面到各地的實踐,都在進行着努力的探索,出臺了一系列相關辦法或條例。我們期待,不斷完善的社保轉移接續辦法,能爲勞動力要素的充分流動、爲經濟社會的健康穩定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保障。本報評論員鄧晶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