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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直屬單位:
國家林業局2013年度的職稱評審,工程系列、會計系列(高級)、經濟系列(高級)、新聞系列、出版系列(高級),按照《國家林業局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辦法》(試行)(林人發[2003]128號)及有關規定,評定專業技術資格;其他未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的,仍按《林業部關於貫徹國家人事部〈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林人字[1991]172號)及職稱工作有關規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現將本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範圍本年度局評委會評審範圍包括:工程系列(林業相關專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會計系列高級會計師,經濟系列高級經濟師,新聞系列主任記者、主任編輯、記者、編輯,助理記者、助理編輯,出版系列副編審等專業技術資格。
按照有關規定,對無人事管理權限的局直屬單位和國家林業局人才開發交流中心代理單位當年符合認定條件的大中專畢業生,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工作。
根據國家關於公務員管理的有關制度規定和相關政策要求,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不參加職稱評審。
二、工程系列評審條件爲進一步提高林業人才評價工作的科學化和規範化水平,更加客觀準確地評價林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突出業績成果的專業性要求,引導林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局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辦公室(簡稱評定辦,下同)組織專家對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進行了修訂,明確了各專業、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的水平能力評價標準,經人事司審覈同意,今年開始試行。
修訂後的條件明確了6類(森林培育類、調查規劃類、生態保護類、景觀綠化類、林業產業類、勘察設計類)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申報人要按類申報,未包括在內的林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按其他類申報,申報資格參照修訂後條件的相關條款。
三、相關要求 (一)評審材料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及要求見附件1,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見附件2,會計、經濟、新聞和出版系列職稱申報條件見附件3,職稱外語要求見附件4。
(二)材料和結果公示
各單位要嚴格審覈評審材料,確保材料真實準確。須將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繼續教育、工作業績、論著、考試考覈情況在本單位公示一週無誤後再報送,並提供《職稱評審材料公示證明》。職稱評審結束後,評定辦將及時在國家林業局網站和中國綠色人才網官網公示評審結果。
(三)不得申報人員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
2.在專業技術工作中出現責任事故未滿3年的;
3.近3年內年度考覈有不稱職或不合格的;
4.提交虛假評審材料後未滿2年的。
(四)破格申報
原則上不受理中初級職稱破格申報,副高以上破格申報的不受理學歷破格。對於確有重大貢獻和突出業績的專業技術人員允許資歷提前一年申報,並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出具資歷破格的理由和意見。
(五)評審材料報送時間
本年度報送評審(認定)材料的時間爲8月19日至8月30日。請各單位按時將評審材料報送評定辦(國家林業局人才開發交流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爲準)。
評審(認定)材料由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報送,非局屬單位委託評審須出具委託函。
四、評審收費評審收費標準爲:正高級每人700元,副高級每人600元,中級每人500元,初級每人400元。專業技術資格認定費爲每人200元。申報正高級和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按照提交審定論文篇數交納論文評審費,每篇(部)900元。
評審費在報送評審材料的同時交付或匯至
戶名:國家林業局人才開發交流中心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帳號:0200004209014423185
匯款時請分別註明職稱評審費和論文評審費的額度。
五、委託評審工作對我局未組建評審委員會的系列、級別,由局統一委託相關評審機構進行評審。需要委託評審的,有關單位應在報送評審材料時提出書面申請報評定辦。
專業技術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學術、技術水平的標誌,具有客觀性、通用性和權威性。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組織好本單位職稱評審申報工作。
國家林業局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辦公室(國家林業局人才開發交流中心)聯繫方式:
聯繫人:李偉羅玉娟
聯繫電話:010-84238377 84238870(兼傳真)
電子郵箱:Lypdb@126.com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東街18號
郵政編碼:100714特此通知。
附件:1.國家林業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及要求
2.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
3.會計、經濟、新聞和出版系列職稱申報條件4.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於完善職稱外語考試配套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林業局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辦公室2013年7月16日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