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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務員招錄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於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被高校錄取的高中畢業生,應徵入伍後保留學籍;退役後自主創業的大學生享受稅收優惠。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明確了鼓勵大學生入伍的優待政策。
優待政策包括五個方面——
每年安排公務員(含政法幹警)招錄總數的10%,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下士、中士、上士筆試成績分別加3分、5分、8分。國有企業招錄(聘)安排15%、基層專職武裝幹部招錄安排15%,定向招錄(聘)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另加5分。在校大學生士兵畢業後2年內或大學畢業生士兵退役後2年內享受上述政策一次。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視爲基層工作經歷,服役時間計算工齡。
被普通高校錄取的高中畢業生,應徵入伍後保留學籍,退役後2年內可復學就讀。在校大學生士兵退役復學的,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免試。參軍入伍的高職(專科)翌年畢業生,已取得規定學分,可免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答辯。入伍前爲高職(專科)畢業生,或入伍前爲高職(專科)在校生,退役後完成學業准予畢業的,可免試入讀成人本科,也可參加專升本考試,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復學,可在同科類範圍內優先選擇專業。
退役後自主創業的大學生,享受稅收優惠,3年內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符合相關條件的,每年可申請最高2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省、設區市每年組織專場招聘會,鼓勵企業接收安置退役大學生士兵。
大學生返鄉應徵,可報銷差旅補助,發放生活補貼。對參軍入伍的普通高校大學生髮放一次性獎勵金,本科、專科畢業生分別不低於5000元、3000元,本科、專科在校生分別不低於3000元、2000元。(張靜雯蘭衛成)
(來源:福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