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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物價局17日發佈消息稱,該省將全面鋪開藥品平價商店建設,今年計劃新建藥品平價商店300家,其所售平價藥品的價格將低於市場平均售價5%以上。
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廳等6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關於印發廣東省藥品平價商店建設方案(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建設方案》),決定在前期試點基礎上全面開展藥品平價商店建設工作,並出臺了藥品平價商店准入、牌匾標識、平價目錄、考覈退出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據廣東省物價局介紹,藥品平價商店經營的平價藥品,主要是羣衆基本用藥需求的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治療藥品。該局已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公佈了《廣東省藥品平價商店平價藥品參考目錄》,各地可根據實際從中選擇,也可適當增加。
記者瞭解到,藥品平價商店銷售的平價藥品治療類別不少於15類,劑型品種原則上不少於200個,固定銷售的劑型品種原則上不少於100個。常見病、慢性病治療用藥以及銷量大的OTC藥品佔全部平價品種的比例應在70%以上。
對於平價藥品的優惠幅度,《建設方案》規定,原則上平價銷售的藥品價格應低於藥品平價商店周邊1公里商圈內,零售藥店所售同廠家、同劑型規格藥品市場平均售價的5%以上。
此外,《建設方案》也提出實行年度考覈制度,各地要於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年度藥品平價商店的考覈和等級評定。對於評定爲不合格的,要予以警告並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消藥品平價商店資格。
2012年7月,廣東省物價局會同相關部門,選擇廣州、中山、梅州和佛山的禪城、三水區作爲試點市(區),探索建設藥品平價商店。從試點情況看,藥品平價商店銷售價格普遍低於周邊醫院和藥店價格的5%-10%,個別品種達40%,藥品的銷量及銷售額也得到提升,初步實現了消費者和企業的雙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