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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的男子常某替朋友去4S店看豪車,出於好奇試駕一輛價值約380餘萬元的法拉利跑車,結果因不了解該車的性能,駕車中撞上圍牆致車損壞,自己還攤上了百萬元的巨額賠償。昨天上午,朝陽法院執行庭的法官對常某的一套房產張貼執行拍賣公告,如7天內再不履行判決,該房屋將進入評估拍賣程序。
房子一直是空宅
昨天上午,記者隨執行法官來到位於朝陽區延靜裡中街的華業玫瑰東方小區。與周圍的普通民居相比,該小區顯然是高檔住宅小區。常某的房屋位於6層(如圖),法官敲門後無人應答。據悉,該套房大約160平方米,目前的市價大約在720萬元至750萬元之間,出租價為每月一萬三千元。小區一位物業人員表示,應該2007年開始入住的,但常某的房屋一直空著,不過每年6000元物業費一直都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隨後,法官在常某家門上張貼了執行拍賣公告,執行標的110餘萬元。法院責令常某於7日內履行法院判決義務,逾期不履行,法院將強制騰空房屋並對房產進行評估拍賣。
案件回放
試駕豪車撞上牆
2011年3月13日上午,常某到北京金港汽車公園C區8號的法拉利展廳試駕法拉利加利福尼亞車。試駕前,他與原告、汽車經銷商北京駿東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簽署了《聲明及承諾書》,承諾對試駕全過程承擔全部責任。
試駕過程中,常某車撞上路邊的圍牆,並衝破圍牆最終撞上一棵大樹後停止,造成車輛嚴重受損。事發後,保險公司支付了該車的維修費210萬餘元。後原告將常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保險理賠之外的車輛維修費21765元、車輛價值貶損費140萬元以及訴訟費及鑒定費。
不願付高價賠償
開庭時,常某沒有到庭。據常某的代理律師說,當天常某聽說現有免費體驗轎跑車的活動,出於好奇,在出示身份證和駕駛證、簽署了承諾書後參加了試駕。
常某認為,原告沒有盡到嚴格審核義務,沒有對他的資產等情況做徹底的核實後即將豪華車輛讓他免費體驗,也未向他詳細地進行操作上的演示和明確說明。工作人員在對路況沒有認真判斷的情況下,要求他加速體驗,導致車輛因路面過滑、車速過快發生交通事故。常某不同意對車輛貶值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但願意承擔維修費。
玩失蹤房產被查封
經法院調查了解,當天常某參加試駕的車輛屬豪華跑車,其駕駛操作方式與動力性能和一般車輛存在一定差異。對此,經銷商未能舉證證明對常某作了進一步提示。法院酌予減輕了常某在車輛貶值損失上的責任,最終判決常某賠償貶值損失100萬元及維修費2.1萬餘元,此外,還有部分訴訟費和評估費近10萬元。
去年底,判決生效後,由於常某拒不履行判決,原告於今年1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今年2月,法院向常某發出執行通知,但始終聯系不上常某,其幾部手機不是關機就是換了號碼。後法院對常某名下的一套房產予以查封。
法官提醒
不要輕易試駕豪車
據悉,試駕豪車發生交通事故因而遭遇巨額索賠的不只這一例。楊女士在試駕一輛福特野馬車時撞到牆,導致車輛報廢被判賠30萬元。
法官提醒說,試駕有一定的風險,對於不熟悉的車輛不要輕易試駕。試駕前,應充分了解責任承擔條款和車輛安全性能及車況,最好進行書面確認,以便事後區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