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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8日上午從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於此間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從今年8月1日起,進入海南的入境遊艇將不強制要求懸掛檢疫信號。
爲規範海南出入境遊艇檢疫管理,配套支持《海南省遊艇管理試行辦法》實施,促進國際旅遊島遊艇經濟健康發展,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公佈《海南出入境遊艇檢疫管理辦法》,並將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副司長曹大海在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該《辦法》具體規定上借鑑一些國家和地區,特別是類似海南地理環境的島嶼國家,如澳大利亞、新西蘭、斐濟等國家對遊艇出入境檢疫、攜帶動植物管理的做法,提出了遊艇出入境檢疫新舉措,在電訊檢疫、懸掛檢疫信號、檢疫地點、簡化手續、伴侶動物和對遊艇俱樂部的管理等方面採取便利措施。
《海南省遊艇管理試行辦法》共分爲總則、入境檢疫、出境檢疫、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六章41條,以“先行先試”“管住、便捷”爲原則,在保障檢疫安全的基礎上,爲遊艇提供快捷便利的通關環境。
海南檢驗檢疫局副局長貝景波對記者表示,目前,檢驗檢疫部門對出入境遊艇管理,存在着針對性和適用性不強的問題,不利於遊艇的通關及其旅遊產業的發展。海南的形勢在變化,相關的法規需要突破,《海南出入境遊艇檢疫管理辦法》的頒佈,就是針對這些問題,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出入境遊艇管理模式,制定區域性的管理法規,促進海南遊艇產業的發展。
據悉,此舉是國家質檢總局繼對深圳後第二個針對地方發佈的相關檢驗檢疫工作的部門規章。業內人士認爲,這將對海南遊艇產業乃至旅遊業發展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中新網海口7月18日電記者劉長忠)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