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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譚冰梅)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楊龍在昨日深圳地稅局舉辦的2013年三季度“直通車”活動現場上,首度公開表示,深圳雖然沒有接到納入擴大房產稅試點範圍的正式通知,但目前已未雨綢繆,展開了未來納入試點的相關準備和調研工作。據悉,該局已對深圳的存量房數據和信息進行了統一採集。
值得注意的是,楊龍一改此前在房產稅試點問題上避而不答的態度,這是首度在公開場合對深圳存量房問題、未來深圳納入房產稅試點後,針對不同種類的房產會如何徵稅等熱點問題,一一進行迴應和答疑。
“深圳已做好納入試點準備”
今年國務院正式提出擴大房產稅試點以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此後便一直成爲輿論和民衆關注的焦點。儘管深圳還沒有收到正式納入擴大房產稅試點的範圍,楊龍在當天的活動現場也一再聲稱“沒有收到正式通知深圳是否參加試點”,但他同時也明確表示,深圳已未雨綢繆,“做好了未來納入房產稅試點的準備工作”。
楊龍表示,深圳市地稅局前期已展開準備工作,對房產稅試點的總體情況做了一個充分的瞭解,並前往上海、重慶兩地,針對房屋信息、數據的收集進行了調研。據悉,該局已對深圳的存量房數據和信息進行了統一採納和收集。“一旦國務院擴大房產稅試點的範圍確定有深圳,那麼深圳就可以積極運作。”
“不同類別房產均按評估價徵稅”
記者瞭解到,在前期的試點準備工作中,深圳已對存量房數據、信息進行了統一採集。目前深圳的存量房種類多,除了商品房,還有軍產房、小產權房、福利房等類別的房產。
深圳的特殊情況是,軍產房、小產權房、福利房等類別的房產總量甚至超過了正規商品房的總量。深圳地稅局未來在徵收房產稅的時候,是否會針對這些特殊類別且數量龐大的房產進行徵稅?如果徵稅,會不會根據不同的房屋種類採取不同的徵稅標準?
楊龍告訴記者,自2011年7月以來,深圳實行了對存量房交易按房產評估價徵收稅費的政策。只要是存量房交易,一旦在深圳的產權交易中心正式辦理了過戶登記和手續,一律按照評估價進行徵稅。
據悉,這一房產稅政策已擴大到非住宅房地產,包括辦公用地、廠房、土地交易等,並非只針對住宅類交易。楊龍告訴記者,深圳每隔半年到一年都會由一個專門工作小組,根據房地產市場的交易情況,對徵稅價格進行調整。這個專門工作小組由國土委、財委、住建局、地稅局等機構組成。
楊龍表示,按照上海、重慶的經驗,房產稅的徵收只針對正規的商品房,即有紅本的房產才徵收房產稅,並不包括軍產房、小產權房、福利房等類別的房產。“深圳是否最終進入擴大房產稅試點的範圍,徵收房產稅是否會針對所有種類的房產,目前我們還沒有接到通知,只是做好了相應的準備工作。”
“單靠房產稅難以調控和平抑房價”
針對國務院擴大房產稅的目的,業內有幾種主流意見,一種是認爲主要是爲了調控房地產市場、平抑房價;一種是認爲各地政府在經濟不景氣、土地財政又難以爲繼的情況下,通過徵收房產稅可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對於這兩種主流意見,楊龍提出了自己的分析和看法。
這位新聞發言人認爲,國務院擴大房產稅試點,目的重在調控房地產市場。但他認爲,調控房地產市場需要多種手段,包括信貸政策、土地政策、房屋政策、稅收政策等,是個綜合治理和調控的過程。“通過稅收政策來調控房地產市場,只是其中一個手段而已,單靠稅收政策很難調控和平抑房價。”
楊龍表示,從目前的試點城市上海、重慶來看,房產稅並非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政收入來源,房產稅收入佔總體財政收入的比重很低。“當然,隨着房產稅的調節作用加大,從長遠看,房產稅會成爲地方財政的一個重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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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評估價不滿怎麼辦?
可採取三種手段維權
深圳的存量房中,二手房交易一直在所有的房產交易中佔據相當大的比重。市國稅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深圳上半年二手房成交量達到47140套,比去年同期上漲了134.8%。在當天的“直通車”現場,有納稅人提出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不少房主遭遇評估價過高的問題。
據悉,自2011年7月以來,深圳實行了對存量房交易按房產評估價徵收稅費,只要是存量房交易,一旦在深圳的產權交易中心正式辦理了過戶登記和手續,一律按照評估價進行徵稅。如果評估價過高,房主、購房者的交易成本也將隨之增加。
針對這個問題,市地稅局的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房主認爲深圳產權登記中心的評估價格過高,有行政調節、行政複議、法律訴訟三種手段進行維權。
首先是調節階段。房主可以在深圳產權登記中心的現場直接諮詢,現場工作人員會把評估方法、流程給房主做詳細解釋,然後現場工作人員還會通知房產所在的區地稅局,要求房地產評估中心重新評估;如果還是不滿意,房主可以自行在社會上聘請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房主如果對調節結果不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仍不能解決問題的話,房主最後還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同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