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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下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進安全生產的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加大懲治和預防危害生產安全犯罪工作力度,依法從重從快處理瞞報、謊報責任人,嚴懲安全生產事故背後的職務犯罪。
《通知》要求,要堅決打擊危害安全生產刑事犯罪。對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符合逮捕、起訴條件的要快捕快訴。對違規違章生產經營,嚴重危及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責任人,以及事故發生後瞞報、謊報、不報、遲報的責任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加強對涉及安全生產事故犯罪案件的訴訟監督力度,堅決糾正和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問題。
此外,對今年發生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相關檢察院要組織精幹力量,徹查事故背後是否有國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以及權錢交易、徇私枉法、包庇縱容等職務犯罪。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