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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17日電(記者馮華)農業部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了省地縣補貼實施監管重點。
《意見》進一步明確規定了省、地、縣三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的主要監管職責,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制定監管督查方案並組織實施,重中之重是督促基層全面落實農財兩部的各項規定,組織調查處理舉報投訴;地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重點加強所轄縣補貼實施方案審覈、補貼機具抽查覈實等工作;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重點核查農民實際購機情況,防止套補騙補,對補貼額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機具要組織逐臺覈實,做到“見人、見機、見票”和“人機合影、簽字確認”。
《意見》強調重拳打擊各類農機購置補貼違法違規行爲,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經銷商及時列入黑名單並予公佈,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生產企業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的機具要及時取消其產品的補貼資格。
據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10年來,2012年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超過57%,農機工業總產值躍居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