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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深圳7月17日電(鄭小紅孟廣軍)廣東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17日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對“五航班詐彈案”被告人王某亮提起公訴。
公訴方稱,被告人王某亮出生於1986年,有多次犯罪前科。據其供稱,因常被警方檢查,遂產生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報復社會的想法。2013年5月15日8時許,王某亮用手機分別撥打蘭州、西安、北京、上海、烏魯木齊、南京六地機場電話,聲稱從西安、南京、北京、上海、蘭州等地飛往深圳的五個航班上有人肉炸彈,並對烏魯木齊候機樓派出所聲稱“有炸彈”,隨後其逃往東莞市。5月16日凌晨,王某亮被抓獲。
公訴方認爲,被告人王某亮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的行爲,導致相關機場及安檢、公安、消防等部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進行防爆排查,致三家航空公司的五架次航班共758名乘客或備降或返航或延遲起飛,無法正常抵達目的地深圳,給乘客帶來極大心理恐慌,並導致後續20多個航班2000多名顧客延誤,對相關航空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