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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藥價的背後是畸形的醫療體制。只有革除醫療體制弊端,才能讓“看不見的手”發揮作用
近來,國產甲亢治療藥物甲巰咪唑片全國斷貨,一藥難求,很多患者心急如焚,擔心停藥後病情惡化,而醫生也無可奈何。
廉價藥短缺事件頻頻上演,折射出我國藥物管理政策的“短板”。從凝血八因子到魚精蛋白,再到抗蛇毒血清,每次斷貨的原因都一樣:藥品利潤太低,企業不願生產。雖然政府部門通過緊急協調,暫時解了燃眉之急,但廉價藥持續供應的長效機制並未建立。
廉價經典藥大多屬於國家基本藥物,定價低、利潤薄。目前,我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普遍採取“雙信封制”,即一個信封比質量、一個信封比價格,中標原則是“質量優先,價格合理”。但是,在實際招標中,質量准入門檻很低,實質上是在拼價格。於是,“雙信封”變成了“單信封”,“單信封”變成了“唯低價論”。例如,一瓶青黴素僅包裝成本就達0.17元,但部分省份的中標價竟然是0.17元。當企業持續虧本時,只能選擇停產。還有個別企業爲了降低成本,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例如,以蘋果皮冒充板藍根,以檢測標誌物代替中藥材等。結果,很多基本藥物雖然便宜了,但質量下降,療效不佳,患者反映“吃了不管用”。
我國推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制度,目的是爲了遏制藥價虛高現象,擠幹藥價中的水分,最大限度讓利於民。然而,個別地方政府爲了追求政績,錯誤地將“價格合理”理解爲“最低價中標”。每次招標,都要將藥價壓低一次。很多國產基本藥物在數次“血拼”之後,變成了“白菜價”、“地板價”。而以超低價中標的品種,要麼“有價無市”,要麼“中標即死”。招標業績看起來很美,實際上是“空頭支票”,老百姓並沒有得到實惠。
我國的醫藥企業有五六千家,批准上市的藥品達1.2萬個,涉及的劑型規格有10多萬個。作爲政府,很難覈實每種藥品的生產成本,更難定出一個公認的合理價格。如果政府幹預過多,給每種藥品限價,很容易出現“降價死”、“藥價虛低”現象。如果放任市場調節,一些藥品又會虛高定價。例如,媒體曾報道過一種蘆筍片,出廠價僅15.5元,經過醫藥公司、醫藥代表、醫生等環節,最後到患者手中,價格漲到了213元,利潤達1300%。因此,政府部門似乎陷入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困境。
其實,從市場經濟的角度看,政府對價格的管制越少越好。凡是市場能夠平衡的,政府就不應插手。因爲“看不見的手”遠比“看得見的手”更靈活、更敏感。但是,藥品是關係民生的特殊商品。當前,我國醫療體制積弊重重,藥品已經偏離價值規律軌道。一種藥品,定價越高,回扣越大,市場越火。可見,在藥品銷售領域,“體制的腳”踩住了“市場的手”,畸形藥價的背後是畸形的醫療體制。只有革除醫療體制弊端,才能讓“看不見的手”發揮作用。
解決廉價藥短缺問題,政府必須有所作爲。從短期來說,應改進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制度,糾正“唯低價論”的錯誤傾向,既要考慮價格因素,更要考慮質量因素。對於防治必需、用量較大的國家基本藥物,可以實行定點生產、統一定價、統一供應,既讓老百姓得到實惠,也讓企業有合理利潤,同時更能保證質量。
從長遠看,藥價不是一個孤立問題,而是涉及醫療衛生體制的綜合問題。政府部門必須創新管理,把藥價問題放到醫改全局中通盤考慮,才能標本兼治。例如,將控制藥品最高限價變成管理醫保支付價格,用支付制度改革來“倒逼”醫療體制改革。因爲政府的目標不是控制藥價本身,而是控制醫藥費用上漲。倘若全面推行按病種付費、按疾病診斷組付費等醫保支付方式,建立節約型增收機制,醫院必然優先使用既便宜、又管用的藥物。如此一來,廉價經典藥就會備受青睞,成爲市場的“寵兒”。
《人民日報》( 2013年07月19日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