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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重點,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一是把握重點對象。建立以黨政“一把手”爲重點的領導幹部權力運行監督制衡機制,圍繞“人、財、物、事”開展立體監控。落實“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建立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工作規則,明確規定“一把手”四個“不直接分管”,規範領導幹部用權。二是把握重點領域。深入開展“四個市場”清理整頓,全面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廉政陽光工程”,大力推動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收支“兩條線”管理、招投標綜合監管等各項改革,嚴把政府資金使用關和項目建設管理關。三是把握關鍵環節。對領導用權和行政管理環節進行廉政風險梳理排查,分層次建立崗位腐敗風險點目錄,實施動態管理,最大限度壓縮腐敗風險空間。
二、抓機制,確保權力運行規範有序。完善重大事項民主決策制度、行政審批會審會籤等“10+X”制度體系,健全廉政評議機制,廉政提醒機制,廉政預警機制,廉政監察機制,廉情通報機制,組織編制“三重一大”事項、行政審批服務、崗位業務等三個方面流程圖,形成覆蓋全縣的權力運行風險長效防範機制,確保對權力運行風險及時防範、預警處置。
三、抓公開,擴寬民主監督渠道。採用網絡、電子屏、公開欄等多種方式深入黨務政務公開,暢通監督渠道。全縣共建立政策宣傳欄700餘個,接受羣衆查詢達10多萬人次。構建電臺、電視臺、網站“三位一體”的行風熱線傳播模式,爲羣衆現場解難267件。構建多方參與、多方評價、綜合評估的行風評議新機制。評議對象增至107個,並將13個民生部門的130個基層站所全部納入評議,參評人員達1300多人。重視民意轉化。組織全縣52家行政執法單位公開向社會承諾,建立踐諾臺帳,對羣衆反映的問題建議,實行跟蹤督辦,促使陽光用權。
四、抓體系,提升權力運行監督的整體合力。按照“體系+科技”的思路,制訂《懲防體系建設考覈評估驗收工作任務分解細則》,將任務細化爲7大項70個小項,明確20個牽頭單位、36個參與單位的工作責任。建立起權力運行反饋、監督和考覈問責機制,強化動態監管。構建三級風險防控體系、便民服務體系、電子監察體系,形成全方位、立體化的防控網絡。
(據湖北省預防腐敗局信息)
(來源:國家預防腐敗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