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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
訊
網上幫辦劉薇即時播報近日,網上幫辦接到郭先生的求助,他和妻子聯名在天津購房,他一個人還貸是否還需要提供兩人的納稅證明?
據郭先生介紹,他因爲單位安排到天津工作,以後將長期在津生活。最近,他和愛人商量準備在天津東麗區購買一套房屋,現已經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該房的貸款是由郭先生自己負擔。近日,郭先生聽朋友說,外地夫妻在津聯名購房時,需要提供兩個人的納稅證明,但是郭先生愛人並沒有在天津上班,拿不出納稅證明。
郭先生說:“之前,我問過開發商,他們都說只要我的納稅證明就行了。但是我還是怕以後有變動,現在我們已經簽了合同,上面寫着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如果要更改合同算是違約,我們自己也問過一些朋友,好像天津市每個區的政策都不相同。像我這種情況,雖然是聯名購房,但是隻是我自己貸款的話,還需要提供兩個人的納稅證明嗎?”
瞭解情況後,記者聯繫到東麗區房管局諮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外地夫妻在東麗區聯名購房,只要還款人提供納稅證明即可,郭先生愛人不需要提供納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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