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京華時報訊(記者趙鵬)人社部昨天發佈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明確嚴禁因人設崗和因人設置條件,以及公務員招考不考而錄的行爲。
人社部要求,不準違規設定報考資格(資質)條件,不準拒絕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報考申請或違規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報考申請予以認可,嚴禁對明知是僞造、變造的報考材料(信息)予以認可。同時,不準泄露考試命題專家或者相關工作人員的身份信息,
嚴禁在公共場所或有無關人員在場時談論涉密事宜;嚴禁緩報、瞞報試卷管理的重大異常情況。
此外,不準違規分派主考、監考、巡考人員和麪試考官,嚴禁縱容、協助或者參與考試作弊;不準擅自拆開密封答卷冊或違規塗改報考人員答題信息,嚴禁參與更改、僞造考試成績等信息;嚴禁干預體檢醫療機構做出體檢結論;不準審批錄用(聘用)不符合條件和程序的擬錄用(聘用)人員,嚴禁公務員招考不考而錄的行爲。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