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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男子強行佔有小區停車位獲利、在小區內收取“管理費”、損毀他人車輛,而小區內的業主擔心受到報復,無人敢舉證。河西區檢察院受理此案後,檢察官多次深入小區走訪,打消了受害人的疑慮。最終男子受到法律的嚴懲,該小區居民對檢察官的工作大加稱讚,並送來了表揚信。
李某家住本市河西區立達博蘭小區內。2011年開始,李某以私自安裝地鎖等方式,強行佔用小區內外公共用地私設車位10餘個,而後對小區業主出租,共獲利4萬餘元。此外,李某曾以收取“管理費”爲名,強行向在小區內收購廢品的鄭某索要“管理費”,共計4萬餘元。去年,小區業主張某將車停放在小區內公共停車位上,因沒停在李某私設的車位,而遭到李某無端砸毀報復。
案件移交到河西區檢察院後,檢察官發現李某在小區內橫行霸道,爲害一方,早已引起居民的強烈不滿。但是由於多名受害者害怕日後遭到報復,對於取證工作並不積極配合。而李某面對檢察官的詢問也拒不認罪,百般抵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檢察官認爲李某如果不能依法得到處理,會助長其囂張氣焰,導致小區秩序更加混亂,影響社會和諧。於是,檢察官親自到小區走訪瞭解情況。經過檢察官多次找證人談心,做思想工作,從法律上和事實上講明利害,使證人最終打消顧慮積極配合,案件依法提起公訴。日前,河西區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向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法院一審判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