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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冀中星案件,專家和律師表示,冀中星機場引爆自製炸彈,或涉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我們更應關注事件背後的原因。
選取T3航站樓
更引人注意
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會長、刑法和犯罪學教授李雲龍認爲,冀中星之所以選擇首都機場T3航站樓進行爆炸,可能是他知道在T3航站樓的國際航班出口,外國人和有影響力的人都很多。他在這裏表達不滿,來顯示自己的社會價值,反對社會對他的模式。
冀中星父親、鄰居多數將爆炸原因歸結爲東莞處理不當。李雲龍說:“東莞方面可能沒處理冀中星的問題,提供的資金不足以保障冀中星以後的生活。”
如果遇到公平對待
可能不會如此
王書金案辯護律師朱愛民對記者表示,冀中星此次行爲或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要受到處罰。“同樣處境的人很多,他的遭遇並不能支持他這場自爆的行爲。但我們更應該反思背後原因。”
朱愛民表示,如果冀中星遇到公平對待,可能不會如此。“社會應該對公權力進行嚴格的監督,特別是公職人員。”
焦慮長期得不到解決
或導致不理性
劍橋大學社會學博士胡揚認爲,城市化和經濟發展促進了階層分化,如果這種分化是在市場秩序尚未完全形成,法律調控機制、社會保障制度很不健全的情況下發生,就會使自認爲得不到社會公平的人產生焦慮。如果這種社會焦慮長期得不到解決或發泄,很可能就會出現不理性行爲,冀中星就是此種案例。
當面對冀中星案時,李雲龍再次對記者強調,對待冀中星等上訪者,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該聽取他們的訴求,並對問題積極進行解決。“解決他們的問題,也是貫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部分。”(劉帥張洪波劉志浩)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