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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24日電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發佈關於對中儲糧黑龍江分公司林甸直屬庫“5·31”火災事故實行掛牌督辦的通知。通知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對中儲糧黑龍江分公司林甸直屬庫“5·31”火災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通知指出,爲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對中儲糧黑龍江分公司林甸直屬庫“5·31”火災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通知要求,黑龍江省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督促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徹查事故原因,研究提出處理意見。處理意見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覈備案後,請你省按照有關規定批覆結案,並向社會公佈。
通知強調,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負責督促落實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及有關整改措施,並及時予以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