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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10分鐘車程、兩站公交車的距離,就算只是這樣微不足道的分隔,四川省瀘州市79歲的周啓芳卻已有6年沒有見過大女兒趙培敏了。7月23日,一起母親狀告女兒的案件在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瞭解,這是修訂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後,瀘州市的第一起案例。
7月23日15時,周啓芳在兩個兒子的攙扶下,來到江陽區法院2號審判庭,因爲身體不便,在走完並不算長的樓梯後,老人氣喘吁吁、汗流浹背。
15時30分左右,審判員宣佈案件正式開庭審理。女兒趙培敏坐在被告席位上,她的委託代理人是自己的女兒。
庭審中,事情的真相逐漸呈現。據周啓芳的外孫女講述,自己的母親趙培敏之所以長達6年沒有去探視外婆,是因爲多年前在趙培敏父親的葬禮上,家人之間發生了不愉快的糾紛,趙培敏的弟弟因爲誤解動手打了姐姐,導致趙培敏在那次糾紛中受傷。由於周啓芳與趙培敏的弟弟住在一起,因爲和弟弟有過不愉快經歷,所以趙培敏便不自覺地減少了對母親探視的次數,漸漸地周啓芳便感覺到女兒的疏遠。
在周啓芳的起訴書中,她要求大女兒每月除支付200元的贍養費外,還必須上門看望自己一次。面對母親提出的請求,趙培敏立即答應。
“我們願意接受外婆的要求,因爲這本來也是我們應該做的。”趙培敏的女兒說。隨後,趙培敏和女兒起立鞠躬,對79歲的老人表達了歉意。案件最終庭上和解。
“女兒,雖然看起來我把你告到法庭,但其實是因爲我想你啊。”在庭審的最後,周啓芳流着淚對女兒說。(記者楊傲多通訊員肖則蘭龍沁怡)
(來源:法制日報)